玉溪市中医医院银星综合楼设计、装修改造总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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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医医院银星综合楼设计、装修改造总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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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XM-YNZB-2023-022/玉中医采YXZX*-052

  2.项目名称: (略) (略) 银星综合楼设计、装修改造总承包项目

  3.预算金额(元):¥*.00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零*佰元整)

  4.最高限价(元):¥*.00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零*佰元整)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内容:银星综合楼综合楼设计、装修改造,结构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框架结构,房屋总占地409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741.4平方米。除第三层(1740平方米)不计算在内,剩余总面积10001.4平方米。

  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提供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应手续办理,并按施工图设计所示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及竣工图、概算编制,包含但不限于结构、给排水、装饰、幕墙、景观、绿建、弱电、消防、标识标牌、亮化照明等设计内容。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若需提供资料时,需无条件提供相关成果资料,若需修改或项目变更,需在规定 (略) 方完成方案的修改和变更。

  施工: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含的全部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给排水、装饰、幕墙、景观、绿建、弱电、消防、标识标牌、亮化照明、智能化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供竣工图等相关服务工作;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到工程质量保修期届满为止;施工范围以经采购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范围为准。

  注: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

  8.项目地点: (略) 红塔区玉兴路122号,玉兴路与紫艺路交叉口(玉溪日报社旁)。

  9.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无知识产权纠纷。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保证各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符合项目设计要求、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日及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2年至今任意1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若公司为新成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书,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扣除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级及以上资质。

  3.2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期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若经 (略) 核实有在建(待建)项目的,一律取消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期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若经 (略) 核实有在建(待建)项目的,一律取消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级及以上(含*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期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信用查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近3年(2020年至今)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略) 场准入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近3年(2020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如中标单位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磋商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磋商);

  (3)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装修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装修施工单位可联合其他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磋商);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磋商)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磋商)的联合体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项目进行网上报名,*@*q.com,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成后,获取报名登记表及缴纳报名费;报名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按序号顺序扫描成一个彩色PDF文档,统一按照“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联系电话”命名;

  3、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原件)。

  注: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以邮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收取方式,供应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回传至指定邮箱并缴费完成报名。

  2.本项目需报名成功才能参与评审,请提供完整、清晰可辨、真实有效的报名资料,符合要求后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获取文件成功,否则无效。

  3.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 (略) 人民政府采购网、 (略) (略) 官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盘龙区万宏路广瑞中心23楼-12号

  联系方式:邵工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工

  电话:*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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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XM-YNZB-2023-022/玉中医采YXZX*-052

  2.项目名称: (略) (略) 银星综合楼设计、装修改造总承包项目

  3.预算金额(元):¥*.00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零*佰元整)

  4.最高限价(元):¥*.00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零*佰元整)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内容:银星综合楼综合楼设计、装修改造,结构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框架结构,房屋总占地409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741.4平方米。除第三层(1740平方米)不计算在内,剩余总面积10001.4平方米。

  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提供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应手续办理,并按施工图设计所示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及竣工图、概算编制,包含但不限于结构、给排水、装饰、幕墙、景观、绿建、弱电、消防、标识标牌、亮化照明等设计内容。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若需提供资料时,需无条件提供相关成果资料,若需修改或项目变更,需在规定 (略) 方完成方案的修改和变更。

  施工: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含的全部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给排水、装饰、幕墙、景观、绿建、弱电、消防、标识标牌、亮化照明、智能化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供竣工图等相关服务工作;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到工程质量保修期届满为止;施工范围以经采购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范围为准。

  注: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

  8.项目地点: (略) 红塔区玉兴路122号,玉兴路与紫艺路交叉口(玉溪日报社旁)。

  9.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无知识产权纠纷。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保证各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符合项目设计要求、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日及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2年至今任意1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若公司为新成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书,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扣除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级及以上资质。

  3.2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期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若经 (略) 核实有在建(待建)项目的,一律取消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期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若经 (略) 核实有在建(待建)项目的,一律取消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级及以上(含*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期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信用查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若供应商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近3年(2020年至今)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略) 场准入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近3年(2020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如中标单位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磋商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磋商);

  (3)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装修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装修施工单位可联合其他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磋商);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磋商)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磋商)的联合体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项目进行网上报名,*@*q.com,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成后,获取报名登记表及缴纳报名费;报名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按序号顺序扫描成一个彩色PDF文档,统一按照“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联系电话”命名;

  3、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原件)。

  注: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以邮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收取方式,供应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回传至指定邮箱并缴费完成报名。

  2.本项目需报名成功才能参与评审,请提供完整、清晰可辨、真实有效的报名资料,符合要求后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获取文件成功,否则无效。

  3.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 (略) 人民政府采购网、 (略) (略) 官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盘龙区万宏路广瑞中心23楼-12号

  联系方式:邵工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工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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