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哈高速公路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期京津冀大流量高速公路准全天候通行试验示范路段竣交工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京哈高速公路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期京津冀大流量高速公路准全天候通行试验示范路段竣交工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公路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期(京津冀大流量高速公路准全天候通行试验示范路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 (略) 以《关于京哈高速公路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期(京津冀大流量高速公路准全天候通行试验示范路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意见》冀高规〔2022〕704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 (略) 以《关于京哈高速公路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期(京津冀大流量高速公路准全天候通行试验示范路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高运〔2022〕779号)批准,且已列入河北 (略) 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竣(交)工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服务地点: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
2.1.2 服务内容:对京哈高速公路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期(京津冀大流量高速公路准全天候通行试验示范路段)工程内容进行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主要包括感知系统 、高清卡口系统、高清视频监控、路段信息发布等内容。
2.2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交工检测,缺陷责任期满10日内完成竣工检测。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2.4 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感知系统、高清卡口系统、高清视频监控、路段信息发布检测等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全部工作。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事业单位不适用)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至2023年10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在河北 (略) 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 (略) 网站(http://**)、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河北 (略) |
地址 | : | (略)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
联系人 | : | *燕、李娜、甄旭明 |
电话 | : | 0311-*、0335-* |
招标代理 | : | 河北 (略) |
地址 | : | 石家庄高新区华山街118号卓达星辰金座5-201室 |
联系人 | : | 师晓坤、梁明明 |
电话 | : | 0311-*、* |
招标人 | : | 河北 (略) |
电子邮件 | : | *@*63.com |
惠招标平台 | : | 400-780-9998 |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公路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期(京津冀大流量高速公路准全天候通行试验示范路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 (略) 以《关于京哈高速公路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期(京津冀大流量高速公路准全天候通行试验示范路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意见》冀高规〔2022〕704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 (略) 以《关于京哈高速公路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期(京津冀大流量高速公路准全天候通行试验示范路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高运〔2022〕779号)批准,且已列入河北 (略) 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竣(交)工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服务地点: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
2.1.2 服务内容:对京哈高速公路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期(京津冀大流量高速公路准全天候通行试验示范路段)工程内容进行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主要包括感知系统 、高清卡口系统、高清视频监控、路段信息发布等内容。
2.2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交工检测,缺陷责任期满10日内完成竣工检测。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2.4 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感知系统、高清卡口系统、高清视频监控、路段信息发布检测等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全部工作。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事业单位不适用)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至2023年10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在河北 (略) 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 (略) 网站(http://**)、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河北 (略) |
地址 | : | (略)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
联系人 | : | *燕、李娜、甄旭明 |
电话 | : | 0311-*、0335-* |
招标代理 | : | 河北 (略) |
地址 | : | 石家庄高新区华山街118号卓达星辰金座5-201室 |
联系人 | : | 师晓坤、梁明明 |
电话 | : | 0311-*、* |
招标人 | : | 河北 (略) |
电子邮件 | : | *@*63.com |
惠招标平台 | : | 400-780-9998 |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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