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冶科工冀州区城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部分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第五标段分包招标
华冶科工冀州区城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部分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第五标段分包招标
(第五标段)
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冀州区城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0%,招 (略) 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部分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略) 冀州区城区。
2.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部分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2.3具体内容为:详见施工图设计 。
2.4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23年10月27日开工,2023年11月26日计划结束,计划总工期从开工之日起30 日历天。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
3.2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须是在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中注册准入的供应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2日17:00止登*“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称“五矿采购平台”,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2日15时00分,地点为邯郸冀南新区科创城G1楼821室。同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已注册的账号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前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1号B2座
联系人:李永伟
电话:*
(第五标段)
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冀州区城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0%,招 (略) 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部分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略) 冀州区城区。
2.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部分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2.3具体内容为:详见施工图设计 。
2.4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23年10月27日开工,2023年11月26日计划结束,计划总工期从开工之日起30 日历天。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
3.2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须是在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中注册准入的供应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2日17:00止登*“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称“五矿采购平台”,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2日15时00分,地点为邯郸冀南新区科创城G1楼821室。同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已注册的账号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前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1号B2座
联系人:李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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