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钢热轧厂加热炉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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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钢热轧厂加热炉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宁钢热轧厂加热炉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G-NGJG-2023-0016
招标人: (略) 招标中心
报名要求:
内容:

宁钢热轧厂加热炉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略) 招标中心(下称“招标单位”)受 (略) (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热轧厂加热炉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意向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估算金额4785.38万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北仑区宁波钢铁厂区。

建设规模:三座热轧加热炉配套的烟气脱硫工程(每座加热炉独立设置),电气设备与余热锅炉电气设备共用电气室,每座加热炉处理烟气量最大18万Nm3/h。

2.2 招标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三套烟气脱硫装置,采用钙基固定床脱硫工艺,烟气处理量为18万 Nm3 /h,并预留SNCR脱硝位置,其脱硫反应温度要求前置系统出口温度不大于200℃,项目建成以后,加热炉烟气二氧化硫排放≤30mg/N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

从招标人加热炉的脱硫烟道总管前1m为接口取气,进行脱硫处理,最终通过增压风机,再引回烟囱(含回气口烟囱改造),共三座加热炉的相应脱硫设施。包含总体设计、采购制造、土建、安装施工、设备调试、系统试运行、技术培训、环保达标、维护、竣工验收、缺陷修复、保修期全过程,对整个项目建设负责,详细内容见技术规格书。

2.3 合同绝对工期:180个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5月12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收到中标通知书为准。

2.4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企业资质:

(1)境内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具有轧钢加热炉烟气钙基固定床脱硫工程总承包三座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1) 拟派总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项目总负责人一旦中标不得变更;

(2)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项目施工负责人一旦中标不得变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被列入杭钢集团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失信黑名单。

4. 招投标方式

线上招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下载招标文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平台聚合码支付。

5.4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09日17时00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0日10时30分,使用CA数字证书,在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备用)、电子版U盘等材料,投标人应通过邮政、快递或现场 (略) 拱墅区半山路186号(招标中心)潘女士收,电话:0571-*。

6.2 电子开标网址:http://**-znkb-web/#/home。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

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履约保函,或支票或银行汇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略)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74-*

9.2招标单位: (略) 招标中心

联系人:潘女士电话:0571-*

招标单位地址: (略) 拱墅区半山街道半山路186号

9.3监管部门: (略) 招标办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571-*



内容地址,查看表格和附件:http://**-home-portal/#/hanggang/purchaseInfoDetail?gcGuid=340d9d6f-a943-4233-8641-1b9f*&ggGuid=1caf66bb-01f8-4c5c-8bbe-e1bf19a862d9&guid=1caf66bb-01f8-4c5c-8bbe-e1bf19a862d9&zbFangshi=1
,浙江, (略) ,拱墅区, (略) ,北仑区,杭州,宁波,0571-,0574-

项目名称:宁钢热轧厂加热炉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G-NGJG-2023-0016
招标人: (略) 招标中心
报名要求:
内容:

宁钢热轧厂加热炉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略) 招标中心(下称“招标单位”)受 (略) (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热轧厂加热炉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意向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估算金额4785.38万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北仑区宁波钢铁厂区。

建设规模:三座热轧加热炉配套的烟气脱硫工程(每座加热炉独立设置),电气设备与余热锅炉电气设备共用电气室,每座加热炉处理烟气量最大18万Nm3/h。

2.2 招标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三套烟气脱硫装置,采用钙基固定床脱硫工艺,烟气处理量为18万 Nm3 /h,并预留SNCR脱硝位置,其脱硫反应温度要求前置系统出口温度不大于200℃,项目建成以后,加热炉烟气二氧化硫排放≤30mg/N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

从招标人加热炉的脱硫烟道总管前1m为接口取气,进行脱硫处理,最终通过增压风机,再引回烟囱(含回气口烟囱改造),共三座加热炉的相应脱硫设施。包含总体设计、采购制造、土建、安装施工、设备调试、系统试运行、技术培训、环保达标、维护、竣工验收、缺陷修复、保修期全过程,对整个项目建设负责,详细内容见技术规格书。

2.3 合同绝对工期:180个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5月12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收到中标通知书为准。

2.4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企业资质:

(1)境内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具有轧钢加热炉烟气钙基固定床脱硫工程总承包三座及以上业绩。(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1) 拟派总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项目总负责人一旦中标不得变更;

(2)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项目施工负责人一旦中标不得变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被列入杭钢集团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失信黑名单。

4. 招投标方式

线上招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下载招标文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平台聚合码支付。

5.4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09日17时00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0日10时30分,使用CA数字证书,在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备用)、电子版U盘等材料,投标人应通过邮政、快递或现场 (略) 拱墅区半山路186号(招标中心)潘女士收,电话:0571-*。

6.2 电子开标网址:http://**-znkb-web/#/home。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

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履约保函,或支票或银行汇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略)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74-*

9.2招标单位: (略) 招标中心

联系人:潘女士电话:0571-*

招标单位地址: (略) 拱墅区半山街道半山路186号

9.3监管部门: (略) 招标办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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