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
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 ZG* | 项目名称 | 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10/09 -- 17:00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3/09/28 -- 08: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3/10/19-- 09:00 |
项目类别 | 工程 | 单价 | 不含税 |
地址 |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项目公告内容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人为内蒙古包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G* 招标内容: 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的地勘、原有结构体系可靠性鉴定及结构校核、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消缺、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对*方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及培训教材的编制。 建设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土建(含土方外弃、合规处置、地下障碍物拆除、降水、换填及拆除后垃圾清运等)、电气、控制、仪表、电信、暖通、给排水、消防、保温防腐及区域内道路硬化、原有设施拆除(含固废合规处理)、对应本工程所需全部原有结构体系可靠性鉴定及结构校核、软件编程、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含原始开车)、培训与服务、特种设备报验、水土保持评价及对应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 招标范围: 为达到保护环境的要求,本项目旨在通过改造3#、4#焦炉炉顶高压氨水及导烟车,并配套增加高压氨水泵站、鼓风机变频改造、供配电设施、辅助设备设施等,以达到焦炉无组织排放的要求。 其中: (1)所有动力介质(包括电源、新水、生活用水、采暖水、煤气、烟道气、蒸汽、氮气、氧气、压缩空气等等公辅介质)及给排水由总包方到业主指定位置接取或接点,本项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总包方负责。 (2)配套完整、独立的电气仪表自动化软、硬件系统及相应的辅助设施。 (3)配套完整的给排水系统,满足生产需求,并保留一定的使用余量。 (4)所有设备和材料都属于中标人的安装范围,包括安装施工应采取的措施和相关配套作业。 (5)施工现场现有障碍物的拆除,均由总包方负责。 (6)中标方应根据设计以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7)涉及改扩建对原有结构体系利用前需委托相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可靠性鉴定及结构校核,并出具检测报告,所产生的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 (8)投标人在上报工期方案中应自行考虑冬季施工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 (9)材料供应:本项目所有材料*供。 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包含的费用均包括在总包费用中。 招标方式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1)本项目采用PC总包模式进行采购。 (2)招标工程量清单依据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随招标文件发出),投标人应依据施工图、现场踏勘及施工方案核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包括具体工程量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子目等),若无异议,视为完全认可招标工程量清单,实际施工中发生全部费用视为包含在已报价工程量清单子目中。竣工结算中,若图纸未发生重大变更,结算不做量价调整,按合同价总价包干。若发生重大变更,仅重大变更部分依据中标单价或缺项子目计价约定作出调整,未发生变化部分不做量价调整。 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单项变更在5万元以下(含5万)在合同总价内,超出5万元为上述描述的重大变更,按实际变更计算费用。 付款方式: 建安费:按工程量付款,按照当月工程量结算的85%支付建安费(开具当月结算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97%,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100%。 设备费:设备费预付30%(中标方需开具等额无条件银行保函),货到验收合格且开具100%发票付设备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30%,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无条件银行保函或现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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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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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10/09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10/19 09: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 ||||||||||||||||
7.异议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内蒙古包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张博元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崔宏凯 0472-* 业务部长:武志国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 ||||||||||||||||
(略) (略) | ||||||||||||||||
2023/09/28 |
项目编号 | ZG* | 项目名称 | 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10/09 -- 17:00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3/09/28 -- 08: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3/10/19-- 09:00 |
项目类别 | 工程 | 单价 | 不含税 |
地址 |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项目公告内容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人为内蒙古包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G* 招标内容: 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的地勘、原有结构体系可靠性鉴定及结构校核、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消缺、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对*方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及培训教材的编制。 建设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土建(含土方外弃、合规处置、地下障碍物拆除、降水、换填及拆除后垃圾清运等)、电气、控制、仪表、电信、暖通、给排水、消防、保温防腐及区域内道路硬化、原有设施拆除(含固废合规处理)、对应本工程所需全部原有结构体系可靠性鉴定及结构校核、软件编程、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含原始开车)、培训与服务、特种设备报验、水土保持评价及对应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 招标范围: 为达到保护环境的要求,本项目旨在通过改造3#、4#焦炉炉顶高压氨水及导烟车,并配套增加高压氨水泵站、鼓风机变频改造、供配电设施、辅助设备设施等,以达到焦炉无组织排放的要求。 其中: (1)所有动力介质(包括电源、新水、生活用水、采暖水、煤气、烟道气、蒸汽、氮气、氧气、压缩空气等等公辅介质)及给排水由总包方到业主指定位置接取或接点,本项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总包方负责。 (2)配套完整、独立的电气仪表自动化软、硬件系统及相应的辅助设施。 (3)配套完整的给排水系统,满足生产需求,并保留一定的使用余量。 (4)所有设备和材料都属于中标人的安装范围,包括安装施工应采取的措施和相关配套作业。 (5)施工现场现有障碍物的拆除,均由总包方负责。 (6)中标方应根据设计以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7)涉及改扩建对原有结构体系利用前需委托相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可靠性鉴定及结构校核,并出具检测报告,所产生的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 (8)投标人在上报工期方案中应自行考虑冬季施工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 (9)材料供应:本项目所有材料*供。 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包含的费用均包括在总包费用中。 招标方式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1)本项目采用PC总包模式进行采购。 (2)招标工程量清单依据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随招标文件发出),投标人应依据施工图、现场踏勘及施工方案核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包括具体工程量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子目等),若无异议,视为完全认可招标工程量清单,实际施工中发生全部费用视为包含在已报价工程量清单子目中。竣工结算中,若图纸未发生重大变更,结算不做量价调整,按合同价总价包干。若发生重大变更,仅重大变更部分依据中标单价或缺项子目计价约定作出调整,未发生变化部分不做量价调整。 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单项变更在5万元以下(含5万)在合同总价内,超出5万元为上述描述的重大变更,按实际变更计算费用。 付款方式: 建安费:按工程量付款,按照当月工程量结算的85%支付建安费(开具当月结算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97%,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100%。 设备费:设备费预付30%(中标方需开具等额无条件银行保函),货到验收合格且开具100%发票付设备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30%,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无条件银行保函或现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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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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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10/09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10/19 09: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 ||||||||||||||||
7.异议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内蒙古包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张博元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崔宏凯 0472-* 业务部长:武志国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 ||||||||||||||||
(略) (略) | ||||||||||||||||
2023/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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