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高新区2023年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市政道路交通隐患整治部分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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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高新区2023年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市政道路交通隐患整治部分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564.6万元 招标规模:三个年度合计规模约523.5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9-28 14:15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
备注: 1、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3年8月3日 2、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切换至“ (略) (网址:http://**#/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切换至“ (略)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投标文件的上传: (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按《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经办人: 张慧琳
办公电话: 0871-*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 (略) 经办人: 赵笑婷
办公电话: 0871-*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昆明高新区2023年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市政道路交通隐患整治部分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1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19 10: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9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23.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略) 政道路开展交通隐患整治、交安设施完善工程及日常巡检,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1)设计: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所包含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概算(如需)和施工过程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完成设计的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审核、备案,确保施工图审查合格,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同期完成昆明高新区2023年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市政道路交通隐患整治部分设计施工一体化涉及的施工范围,预算、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略) 高新区东区、西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4条规定要求; (2)联合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以施工方身份承揽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3家以内(含3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投标人(联合体)须具备以下①②任意一项设计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须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或联合体设计方)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或联合体施工方)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4)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注: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业绩要求: 无要求
其他: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企业成立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注: (略) ,则按实际情况提供或提供自投标文提交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4条规定要求; (2)联合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以施工方身份承揽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3家以内(含3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云南,昆明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高新区2023年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市政道路交通隐患整治部分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564.6万元 招标规模:三个年度合计规模约523.5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9-28 14:15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
备注: 1、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3年8月3日 2、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切换至“ (略) (网址:http://**#/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切换至“ (略)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投标文件的上传: (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按《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经办人: 张慧琳
办公电话: 0871-*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 (略) 经办人: 赵笑婷
办公电话: 0871-*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昆明高新区2023年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市政道路交通隐患整治部分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1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19 10: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9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23.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略) 政道路开展交通隐患整治、交安设施完善工程及日常巡检,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1)设计: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所包含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概算(如需)和施工过程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完成设计的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审核、备案,确保施工图审查合格,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同期完成昆明高新区2023年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市政道路交通隐患整治部分设计施工一体化涉及的施工范围,预算、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略) 高新区东区、西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4条规定要求; (2)联合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以施工方身份承揽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3家以内(含3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投标人(联合体)须具备以下①②任意一项设计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须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或联合体设计方)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或联合体施工方)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4)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注: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业绩要求: 无要求
其他: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企业成立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注: (略) ,则按实际情况提供或提供自投标文提交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4条规定要求; (2)联合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以施工方身份承揽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3家以内(含3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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