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总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龙江银行总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公司接受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龙江银行总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龙江银行总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
1.3服务内容: (略) 类贷款本金3000万元(含)以上、小企业类贷款本金1000万元(含)以上、个人类贷款本金300万元(含)以上及其他业务本金300万元(含)以上诉讼、非诉、调解及仲裁等业务;免费为日常经营、公司治理、预防风险等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免费提供法律知识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培训(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1.4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两年(采取1+1形式签订合同)。
1.5预算金额:全风险代理类案件按不高于案件争议标的额的4%计取费用;一般风险代理类案件按不高于案件争议标的额的2%计取费用。
1.6付款方式:准入的律师事务所与龙江银行总行签订框架协议《龙江银行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框架协议不涉及付费。协议期内,如需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实行一案一议,签订《龙江银行委托代理合同》,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准入后招标人将依照不同的案件情况酌情制定付款方式。
1.7服务范围:诉讼、非诉、调解及仲裁,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业务。
1.8服务对象: 龙江银行总行及下设分支机构
1.9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0入围数量:10家
1.11入围原则:
1.11.1通过审查,综合得分50分以上且投标人数量≥10家时,取前10家入围;
1.11.2通过审查,综合得分50分以上且投标人数量<10家时,取n-1家入围。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必须有代理过金融诉讼案件的相关业绩,与其他金融机构有过良好合作(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投标人必须熟悉金融法律法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相关协会进行过处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及拟派律师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及拟派律师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专职律师不少于20人(提供20人(含)以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有一定的银行业法律服务经验,律师三年内(2020年至今)无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第三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00至2023年10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元(大写:*仟元整)
5.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7:00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00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00
7.2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联 系 人:曲女士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付先生、赵先生
电 话:0451-*、*
我公司接受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龙江银行总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龙江银行总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
1.3服务内容: (略) 类贷款本金3000万元(含)以上、小企业类贷款本金1000万元(含)以上、个人类贷款本金300万元(含)以上及其他业务本金300万元(含)以上诉讼、非诉、调解及仲裁等业务;免费为日常经营、公司治理、预防风险等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免费提供法律知识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培训(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1.4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两年(采取1+1形式签订合同)。
1.5预算金额:全风险代理类案件按不高于案件争议标的额的4%计取费用;一般风险代理类案件按不高于案件争议标的额的2%计取费用。
1.6付款方式:准入的律师事务所与龙江银行总行签订框架协议《龙江银行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框架协议不涉及付费。协议期内,如需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实行一案一议,签订《龙江银行委托代理合同》,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准入后招标人将依照不同的案件情况酌情制定付款方式。
1.7服务范围:诉讼、非诉、调解及仲裁,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业务。
1.8服务对象: 龙江银行总行及下设分支机构
1.9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0入围数量:10家
1.11入围原则:
1.11.1通过审查,综合得分50分以上且投标人数量≥10家时,取前10家入围;
1.11.2通过审查,综合得分50分以上且投标人数量<10家时,取n-1家入围。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必须有代理过金融诉讼案件的相关业绩,与其他金融机构有过良好合作(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投标人必须熟悉金融法律法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相关协会进行过处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及拟派律师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及拟派律师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专职律师不少于20人(提供20人(含)以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有一定的银行业法律服务经验,律师三年内(2020年至今)无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第三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00至2023年10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元(大写:*仟元整)
5.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7:00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00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00
7.2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联 系 人:曲女士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付先生、赵先生
电 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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