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工程施工C2、C3合同段前洋水泥砼拌合站建设及拌合运输合作供应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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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工程施工C2、C3合同段前洋水泥砼拌合站建设及拌合运输合作供应商采购公告

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工程施工C2、C3合同段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前洋水泥砼拌合站劳务合作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采购人为福建高速 (略)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古田县。

1.2 项目的规模:

宁德至古田高速公 (略) 蕉城区七都镇,与沈海高速公路复线相接,经石后乡、洋中镇进入古田县境内,经大*镇、杉洋镇、鹤塘镇,止于吉巷乡吉巷村,接屏南至古田高速公路,全长70km。其中C2标K57+949.5~K61+600(线路长3.65km)和C3标K61+600~K62+500(线路长0.9km) (略) 自营施工段(简称施工路段)。

本项目内容主要包含四部分:①全套拌合站的设备维护、翻新;②拆装运输;③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拌合站建设;④为施工路段全段的路基工程、桥涵工程和隧道工程施工拌合及运输混凝土,涉及混凝土等级C15~C50,混凝土数量约12万立方米(未考虑喷射混凝土损耗)。

1.3计划工期

施工路段土建工程计划工期约24个月,实际工期以至施工路段完工为准。拌合站进场建站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具体时间以项目部提供建设场地为准),本项目第①至③项为拌合站建设阶段,拌合站建设周期40天,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拌合站建设,具备混凝土供应能力;混凝土供应周期自混凝土拌合站建设完成至施工路段完工。

拌合站建设过程采购人制定详细施工计划,合理制定节点工期,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

1.4招标内容

⑴拌合站建站地点: (略) 古田县卓洋乡前洋村村道旁(位于K59+300左侧950m处,该处场地为建设用地)。

⑵建设模式:采购人提供拌合站用地并提供全套拌合设备(包含:南方路机HZS180型混凝土拌合设备2台、100t粉罐8个、5联地仓配料站2套、砂石分离机一台、120t 16m地磅一台),其中原场地内有8个200t粉罐,需拆除并妥善放置,新拌合站场地建设时采购人另提供8个100t粉罐。拌合设 (略) 蕉城区上汽宁德汽车城附近,供应商负责进行设备维修、翻新、拆装运输至拌合站建设位置并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拌合站建设,组织本项目需求水泥混凝土的拌合及运输。

⑶项目期限:拌合站建设工期40天,自采购人通知进场之后40天内完成拌合站设备维护、拆运输及临建施工,具备混凝土供应能力。在拌合站建设完成后开始供料至施工路段工程全部完工,暂定总工期24个月。混凝土供应完成后,供应商应在限期内及时彻底维护、清理、清洁、保养设备并做好设备交接工作后,方可退场。若未完成移交工作前即退场的,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以经济处罚,并组织专业人员自行进行交接前设备处理,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从工程保留金中扣除。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施工要求;

(3)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至少完成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泥混凝土拌合项目业绩1个。

(4)信誉良好,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4项和附录4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2 本次采购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 (略) 不属于关联企业, (略) (略) 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申请参加同一劳务合作合同段采购,否则所有关联企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5日, (略) 高速 (略) 网站(http://**)招标采购-工程招标版块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采购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6 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 (略)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 (略) 高速 (略) 视频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等信息应与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5 供应商填 (略) 自有人员,应提供至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 (略) 高速 (略) (http://**)等上发布。

7.采购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8.其他事项

8.1 评审结束后,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高速 (略) (http://**)等上进行公示。

8.2 其它补充内容: / 。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高速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903室

邮 编:*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

宁古拌合站招标文件.zip

2023年10月10日


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工程施工C2、C3合同段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前洋水泥砼拌合站劳务合作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采购人为福建高速 (略)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古田县。

1.2 项目的规模:

宁德至古田高速公 (略) 蕉城区七都镇,与沈海高速公路复线相接,经石后乡、洋中镇进入古田县境内,经大*镇、杉洋镇、鹤塘镇,止于吉巷乡吉巷村,接屏南至古田高速公路,全长70km。其中C2标K57+949.5~K61+600(线路长3.65km)和C3标K61+600~K62+500(线路长0.9km) (略) 自营施工段(简称施工路段)。

本项目内容主要包含四部分:①全套拌合站的设备维护、翻新;②拆装运输;③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拌合站建设;④为施工路段全段的路基工程、桥涵工程和隧道工程施工拌合及运输混凝土,涉及混凝土等级C15~C50,混凝土数量约12万立方米(未考虑喷射混凝土损耗)。

1.3计划工期

施工路段土建工程计划工期约24个月,实际工期以至施工路段完工为准。拌合站进场建站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具体时间以项目部提供建设场地为准),本项目第①至③项为拌合站建设阶段,拌合站建设周期40天,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拌合站建设,具备混凝土供应能力;混凝土供应周期自混凝土拌合站建设完成至施工路段完工。

拌合站建设过程采购人制定详细施工计划,合理制定节点工期,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

1.4招标内容

⑴拌合站建站地点: (略) 古田县卓洋乡前洋村村道旁(位于K59+300左侧950m处,该处场地为建设用地)。

⑵建设模式:采购人提供拌合站用地并提供全套拌合设备(包含:南方路机HZS180型混凝土拌合设备2台、100t粉罐8个、5联地仓配料站2套、砂石分离机一台、120t 16m地磅一台),其中原场地内有8个200t粉罐,需拆除并妥善放置,新拌合站场地建设时采购人另提供8个100t粉罐。拌合设 (略) 蕉城区上汽宁德汽车城附近,供应商负责进行设备维修、翻新、拆装运输至拌合站建设位置并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拌合站建设,组织本项目需求水泥混凝土的拌合及运输。

⑶项目期限:拌合站建设工期40天,自采购人通知进场之后40天内完成拌合站设备维护、拆运输及临建施工,具备混凝土供应能力。在拌合站建设完成后开始供料至施工路段工程全部完工,暂定总工期24个月。混凝土供应完成后,供应商应在限期内及时彻底维护、清理、清洁、保养设备并做好设备交接工作后,方可退场。若未完成移交工作前即退场的,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以经济处罚,并组织专业人员自行进行交接前设备处理,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从工程保留金中扣除。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施工要求;

(3)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至少完成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泥混凝土拌合项目业绩1个。

(4)信誉良好,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4项和附录4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2 本次采购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 (略) 不属于关联企业, (略) (略) 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申请参加同一劳务合作合同段采购,否则所有关联企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5日, (略) 高速 (略) 网站(http://**)招标采购-工程招标版块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采购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6 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 (略)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 (略) 高速 (略) 视频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等信息应与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5 供应商填 (略) 自有人员,应提供至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 (略) 高速 (略) (http://**)等上发布。

7.采购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8.其他事项

8.1 评审结束后,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高速 (略) (http://**)等上进行公示。

8.2 其它补充内容: / 。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高速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903室

邮 编:*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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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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