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冶金渣公司车用柴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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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冶金渣公司车用柴油采购

项目编号 ZR* 项目名称 包钢冶金渣公司车用柴油采购
发布日期 2023/10/11 报名截止日期 2023/10/16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3/10/12 -- 09: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3/10/18-- 09:00
项目类别 原料 单价 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 项目编号ZR*
2.项目概况
ZR*,包钢冶金渣公司车用柴油采购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冶金渣公司车用柴油采购 合同签订后一年 按实际发生量结算,挂账后,6个月内付清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200,000.00 报价为含税价,含运输费、到需方指定地点移动加油费。
项目概况: a.本项目为包钢冶金渣公司车用柴油采购,服务期内计划需求数量2124吨(具体结算以实际消耗量为准),概算金额2000万元; b.报价及结算须知: 投标人根据单价最高限价(9415元/吨)报出对应的投标单价,最终以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服务期内结算时的固定下浮金额。(例如:最终成交单价为9315元/吨,则与单价最高限价差额为100元,即柴油的结算单价为:按中石油当期挂牌价,每吨固定下浮100元进行结算。) c.质量标准和要求: 1. 中标方需提供运输车辆进厂移动式加油,每天为招标方所属区域内所有车辆及驻外车辆加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入厂加油的承诺书),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招标方用油,否则造成所有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2.加油车、加油人员、押运员由中标方负责委派,并提供相关押运证后方可作业; 3.运输车辆符合包钢清洁化运输要求(国六标准); 4.油价按中石油调控时间同时进行调价,中标方每季度向招标方提供一次近期第三方柴油检测报告; 5.如因柴油质量、运输等原因给招标方造成损失,中标方赔偿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招标方有权随时抽检中标方柴油质量,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扣除中标方当月油款的10%,因中标方油品质量问题造成设备故障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冶金渣公司车用柴油采购 (1)具有有效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2)具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含柴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10/16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10/18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地 址:内蒙古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李斯羽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张博 0472-* 业务部长:李志罡 047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
(略) (略)
2023/10/11

项目编号 ZR* 项目名称 包钢冶金渣公司车用柴油采购
发布日期 2023/10/11 报名截止日期 2023/10/16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3/10/12 -- 09: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3/10/18-- 09:00
项目类别 原料 单价 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 项目编号ZR*
2.项目概况
ZR*,包钢冶金渣公司车用柴油采购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冶金渣公司车用柴油采购 合同签订后一年 按实际发生量结算,挂账后,6个月内付清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200,000.00 报价为含税价,含运输费、到需方指定地点移动加油费。
项目概况: a.本项目为包钢冶金渣公司车用柴油采购,服务期内计划需求数量2124吨(具体结算以实际消耗量为准),概算金额2000万元; b.报价及结算须知: 投标人根据单价最高限价(9415元/吨)报出对应的投标单价,最终以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服务期内结算时的固定下浮金额。(例如:最终成交单价为9315元/吨,则与单价最高限价差额为100元,即柴油的结算单价为:按中石油当期挂牌价,每吨固定下浮100元进行结算。) c.质量标准和要求: 1. 中标方需提供运输车辆进厂移动式加油,每天为招标方所属区域内所有车辆及驻外车辆加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可入厂加油的承诺书),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招标方用油,否则造成所有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2.加油车、加油人员、押运员由中标方负责委派,并提供相关押运证后方可作业; 3.运输车辆符合包钢清洁化运输要求(国六标准); 4.油价按中石油调控时间同时进行调价,中标方每季度向招标方提供一次近期第三方柴油检测报告; 5.如因柴油质量、运输等原因给招标方造成损失,中标方赔偿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招标方有权随时抽检中标方柴油质量,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扣除中标方当月油款的10%,因中标方油品质量问题造成设备故障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冶金渣公司车用柴油采购 (1)具有有效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2)具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含柴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10/16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10/18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略) 地 址:内蒙古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李斯羽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张博 0472-* 业务部长:李志罡 047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
(略) (略)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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