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中山北路办公区厨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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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中山北路办公区厨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中山北路办公区厨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11 09: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中山北路办公区厨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e交易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中山北路办公区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P31316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 (略)

项目联系人:李秋实

项目联系电话(商务):02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 (略) 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秋实(商务):025-*;魏枫(技术):*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浦江路30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希稳 025-*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2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中山北路办公区厨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厨卫用具;

行业划分:制造业;

预算金额:185 万元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恢复中山北路55号四层食堂功能,满足最高峰500人同时用餐的需要,国家税 (略) 税务局拟采购一批厨具设备,采购内容包括厨房用具及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4.1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8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在e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

4.3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e交易平台(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不退。

(2)平台网址为:http://**。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6)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4售价: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包3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下载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2号开标室

投标人因故未出席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

5.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略) (略)


2023年10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
,江苏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中山北路办公区厨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11 09: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中山北路办公区厨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e交易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中山北路办公区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P31316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 (略)

项目联系人:李秋实

项目联系电话(商务):02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 (略) 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秋实(商务):025-*;魏枫(技术):*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浦江路30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希稳 025-*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2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中山北路办公区厨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厨卫用具;

行业划分:制造业;

预算金额:185 万元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恢复中山北路55号四层食堂功能,满足最高峰500人同时用餐的需要,国家税 (略) 税务局拟采购一批厨具设备,采购内容包括厨房用具及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4.1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8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在e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

4.3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e交易平台(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不退。

(2)平台网址为:http://**。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6)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4售价: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包3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下载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2号开标室

投标人因故未出席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

5.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略) (略)


2023年10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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