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的外运综合利用工作-外运综合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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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的外运综合利用工作-外运综合利用工作

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的外运综合利用工作-外运综合利用工作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内容:外运综合利用工作

截止时间:**
收货地址:福建三明沙县

招标公告

三明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以下简称标的物)的外运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的外运综合利用工作

2.数量及费用:

2.1为了鼓励中标单位积极推广标的物外运到有资质的企业(下游单位资质证明须到招标单位备案)进行综合利用。每外运综合利用1吨白泥,招标方则按相应的中标价相应支付外运综合利用补贴,并以此报价。外运综合利用重量以青山纸业的地磅计量为准。

2. (略) 内水泥厂分布情况,分三条路线进行招投标,每条路线单独核算,分别报价,同一家投标方可投多条路线。路线及外运综合利用数量设置如下:(1)邵武、顺昌方向(含南平 (略) ),每月至少5000吨;(2)德化、永春、安溪方向(含 (略) ),每月至少5000吨;(3)龙岩方向(含龙岩 (略) ),每月至少5000吨。

2.3奖励机制:各条路线所外运综合利用标的物数量每月达到中标数量+2000吨(含)以上时,则从第1吨开始每吨在结算价的基础上奖励1元/吨;每月达到中标数量+4000吨(含)以上时,则从第1吨开始每吨在结算价的基础上奖励2元/吨(含已奖励的1元/吨);每月达到中标数量+6000吨(含)以上时,则从第1吨开始每吨在结算价的基础上奖励3元/吨(含已奖励的2元/吨)。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标的物系青山纸业生产性固体废料,招标方不予任何质量保证和担保。但该废料若因招标方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费用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可根据费用变化情况重新协商定价。

3.2中标单位应根据标的物的特性及中标的路线,自行安排运输车辆运送标的物,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标的物装运起点为青山纸业青州小泥坑(石窠塘山)白泥临时堆场,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由招标单位指定的临时堆存点。

3.3为了便于管理,中标方白泥外运的装车由招标方指定单位进行,装车费用由中标单位根据实际作业数量(湿重)向装车单位支付,装车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3元/吨,装运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定价。

3.4各条路线的中标方只能在自身中标的区域内将白泥运送至综合利用厂家,不得跨区运送, (略) 场。若有违反,一经查实,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白泥的外运综合利用将按三明青阳的微信公众平台《工业固废监管平台》(微信公众号《青山纸业原料供应》辅材料预报板块)进行监管,该平台将实现运输车辆从装货到目的地卸货全过程的运输轨迹监管。

3.5项目标的物所有权归招标方所有,中标单位不得在运输中途将运输物品随意倾倒,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转卖、外送或在非指定地点堆放。若发现违法违规综合利用标的物或产生污染的,第一次扣罚2万元,第二次扣罚5万元,第三次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于中标单位的行为,在运输、综合利用、销售或以其它方式综合利用过程中所引起的环保污染事故、民事纠纷等问题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造成招标方损失的将根据所发生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6标的物外运综合利用数量按季度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次(春节所在月份不考核,该季度按2个月计算),白泥外运综合利用数量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6.1中标单位白泥外运综合利用每个季度应达到中标数量*3吨以上(春节所在季度按两个月考核),年度外运综合利用数量(按11个月计)必须达到中标数量*11吨以上(公司供应量不足除外),少外运1吨扣10元,从运输费用中扣除;若运输费用不够扣除,则从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减少的金额应于次月15日前补齐,超过时限未补齐的按照未补齐金额的1%每天缴纳滞纳金。

3.6.2白泥外运数量月度考核若未完成(春节月份不扣款,按实际外运数量结算),则从当月度的结算款中扣款,结算款不足的从履约保证金扣除,若季度累积完成考核数量时,则扣款退还;白泥外运数量考核实行年度总结算,年度未完成考核数量的,则在当年最后一个月度的结算款进行结算扣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年度完成总量考核的,则退回当年度所有的扣款。

3.7中标单位在开始履行合同的前3个月外运综合利用数量合计无法达到中标数量的50%时,视同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3.8中标单位应保持运输路段整洁;装车和运输工作应服从青阳环保所委托装车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遵守青阳环保及现场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标的物的运输过程的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中标单位应对运输人员进行运输物品及运输过程的安全培训工作,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3.9合同执行期间,招标方有权根据生产管理的需要,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后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不予任何补偿。中标单位如需终止合同,同样必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招标方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10中标单位在标的物的运输、综合利用等全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中标单位承担。

3.11**双方确认的外运综合利用价格是基于合同鉴订日国家发改委 (略) 0#柴油零售价9385元/吨为基准(价格参照国家发改委官网http://**最新报价)。当油品价格调整幅度累计达到±10%时,即在原合同价格基础上相应调整±1.5元/吨(价格精确到角),按实际调整比例计算。

3.12若遇国家政策调整、环保要求提高等不可抗力情况发生以及交通管制、运输路段修路等造成原运输道路无法通行费用增加,中标方可向招标方提出诉求,经招标方调查确认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3.13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4.项目完成期限或者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日至**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及信用良好的企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有,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5.2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资质、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资质,应提供相应的营业许可证,具有满足履行合同的资质与能力。

5.3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综合利用合作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或标的物综合利用证明(合作企业证明标的物作为其企业原料使用),若有标的物室外堆放的,堆放场地应具备三防措施(提供照片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合作企业公章。

5.4投标人应提交标的物综合利用方案(方案应写明综合利用企业名称、标的物综合利用数量、可满足标的物运输的车辆来源、运价等必要条件,并确保方案能得到有效实施)或近两年标的物的综合利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综合利用企业的综合利用证明、承诺书或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合同、证明、承诺书及委托书均应有数量标明。

6.招标文件的获取:**日17:00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地点:**日10: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送至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

8.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略) (略) 网站http://**。

1688采购门户网址http://**。

(略) 网站http://**

(略) 国资采购平台http://**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联系方式:0598-*(招标办)廖工*(技术联系人)

(略) (略)

招标办公室

**日


报名地址:报名地址点击
,福建,三明,泉州,南平,龙岩,0598-
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的外运综合利用工作-外运综合利用工作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内容:外运综合利用工作

截止时间:**
收货地址:福建三明沙县

招标公告

三明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以下简称标的物)的外运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青山纸业碱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白泥、绿泥及石灰渣的外运综合利用工作

2.数量及费用:

2.1为了鼓励中标单位积极推广标的物外运到有资质的企业(下游单位资质证明须到招标单位备案)进行综合利用。每外运综合利用1吨白泥,招标方则按相应的中标价相应支付外运综合利用补贴,并以此报价。外运综合利用重量以青山纸业的地磅计量为准。

2. (略) 内水泥厂分布情况,分三条路线进行招投标,每条路线单独核算,分别报价,同一家投标方可投多条路线。路线及外运综合利用数量设置如下:(1)邵武、顺昌方向(含南平 (略) ),每月至少5000吨;(2)德化、永春、安溪方向(含 (略) ),每月至少5000吨;(3)龙岩方向(含龙岩 (略) ),每月至少5000吨。

2.3奖励机制:各条路线所外运综合利用标的物数量每月达到中标数量+2000吨(含)以上时,则从第1吨开始每吨在结算价的基础上奖励1元/吨;每月达到中标数量+4000吨(含)以上时,则从第1吨开始每吨在结算价的基础上奖励2元/吨(含已奖励的1元/吨);每月达到中标数量+6000吨(含)以上时,则从第1吨开始每吨在结算价的基础上奖励3元/吨(含已奖励的2元/吨)。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标的物系青山纸业生产性固体废料,招标方不予任何质量保证和担保。但该废料若因招标方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费用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可根据费用变化情况重新协商定价。

3.2中标单位应根据标的物的特性及中标的路线,自行安排运输车辆运送标的物,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标的物装运起点为青山纸业青州小泥坑(石窠塘山)白泥临时堆场,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由招标单位指定的临时堆存点。

3.3为了便于管理,中标方白泥外运的装车由招标方指定单位进行,装车费用由中标单位根据实际作业数量(湿重)向装车单位支付,装车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3元/吨,装运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定价。

3.4各条路线的中标方只能在自身中标的区域内将白泥运送至综合利用厂家,不得跨区运送, (略) 场。若有违反,一经查实,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白泥的外运综合利用将按三明青阳的微信公众平台《工业固废监管平台》(微信公众号《青山纸业原料供应》辅材料预报板块)进行监管,该平台将实现运输车辆从装货到目的地卸货全过程的运输轨迹监管。

3.5项目标的物所有权归招标方所有,中标单位不得在运输中途将运输物品随意倾倒,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转卖、外送或在非指定地点堆放。若发现违法违规综合利用标的物或产生污染的,第一次扣罚2万元,第二次扣罚5万元,第三次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于中标单位的行为,在运输、综合利用、销售或以其它方式综合利用过程中所引起的环保污染事故、民事纠纷等问题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造成招标方损失的将根据所发生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6标的物外运综合利用数量按季度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次(春节所在月份不考核,该季度按2个月计算),白泥外运综合利用数量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6.1中标单位白泥外运综合利用每个季度应达到中标数量*3吨以上(春节所在季度按两个月考核),年度外运综合利用数量(按11个月计)必须达到中标数量*11吨以上(公司供应量不足除外),少外运1吨扣10元,从运输费用中扣除;若运输费用不够扣除,则从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减少的金额应于次月15日前补齐,超过时限未补齐的按照未补齐金额的1%每天缴纳滞纳金。

3.6.2白泥外运数量月度考核若未完成(春节月份不扣款,按实际外运数量结算),则从当月度的结算款中扣款,结算款不足的从履约保证金扣除,若季度累积完成考核数量时,则扣款退还;白泥外运数量考核实行年度总结算,年度未完成考核数量的,则在当年最后一个月度的结算款进行结算扣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年度完成总量考核的,则退回当年度所有的扣款。

3.7中标单位在开始履行合同的前3个月外运综合利用数量合计无法达到中标数量的50%时,视同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3.8中标单位应保持运输路段整洁;装车和运输工作应服从青阳环保所委托装车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遵守青阳环保及现场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标的物的运输过程的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中标单位应对运输人员进行运输物品及运输过程的安全培训工作,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3.9合同执行期间,招标方有权根据生产管理的需要,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后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不予任何补偿。中标单位如需终止合同,同样必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招标方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10中标单位在标的物的运输、综合利用等全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中标单位承担。

3.11**双方确认的外运综合利用价格是基于合同鉴订日国家发改委 (略) 0#柴油零售价9385元/吨为基准(价格参照国家发改委官网http://**最新报价)。当油品价格调整幅度累计达到±10%时,即在原合同价格基础上相应调整±1.5元/吨(价格精确到角),按实际调整比例计算。

3.12若遇国家政策调整、环保要求提高等不可抗力情况发生以及交通管制、运输路段修路等造成原运输道路无法通行费用增加,中标方可向招标方提出诉求,经招标方调查确认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3.13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4.项目完成期限或者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日至**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及信用良好的企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有,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5.2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资质、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资质,应提供相应的营业许可证,具有满足履行合同的资质与能力。

5.3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综合利用合作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或标的物综合利用证明(合作企业证明标的物作为其企业原料使用),若有标的物室外堆放的,堆放场地应具备三防措施(提供照片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合作企业公章。

5.4投标人应提交标的物综合利用方案(方案应写明综合利用企业名称、标的物综合利用数量、可满足标的物运输的车辆来源、运价等必要条件,并确保方案能得到有效实施)或近两年标的物的综合利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综合利用企业的综合利用证明、承诺书或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合同、证明、承诺书及委托书均应有数量标明。

6.招标文件的获取:**日17:00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地点:**日10:3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送至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

8.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略) (略) 网站http://**。

1688采购门户网址http://**。

(略) 网站http://**

(略) 国资采购平台http://**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联系方式:0598-*(招标办)廖工*(技术联系人)

(略) (略)

招标办公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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