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协议库存物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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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协议库存物资采购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略) 受 (略) (略) 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和框架合同签订主体】,采购服务商为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承接项目或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 (略) (略) 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 (略)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特别说明:

本次招标结果的履约平台为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 (略) 省管产业单位采购专区(网址:http://**)。中标人与招标人以及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合同,由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在履约平台上上架成交商品。

履约模式: (略) 省管产业单位采购专区中,通过线上可视化方式向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下单采购物资,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线上实时将项目单位下达的采购订单(扣除让利后)流转给专区中标供应商,并向中标供应商采购项目单位订单商品,由中标供应商直接向项目单位发货并开展履约服务。

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即视为认可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依据本次采购结果进行的采购行为,并同意在成交价格基础上给予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0.8%的让利。

例如:某商品中标单价为1000元,则:

电商化采购专区展示商品单价为1000元;

项目单位向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采购该商品单价为1000元;

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向中标人采购该商品单价为1000*(1-0.8%)=992元;

中标人按扣除让利后的金额992元向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开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发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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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略) 受 (略) (略) 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和框架合同签订主体】,采购服务商为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承接项目或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 (略) (略) 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 (略)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特别说明:

本次招标结果的履约平台为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 (略) 省管产业单位采购专区(网址:http://**)。中标人与招标人以及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合同,由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在履约平台上上架成交商品。

履约模式: (略) 省管产业单位采购专区中,通过线上可视化方式向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下单采购物资,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线上实时将项目单位下达的采购订单(扣除让利后)流转给专区中标供应商,并向中标供应商采购项目单位订单商品,由中标供应商直接向项目单位发货并开展履约服务。

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即视为认可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依据本次采购结果进行的采购行为,并同意在成交价格基础上给予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0.8%的让利。

例如:某商品中标单价为1000元,则:

电商化采购专区展示商品单价为1000元;

项目单位向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采购该商品单价为1000元;

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向中标人采购该商品单价为1000*(1-0.8%)=992元;

中标人按扣除让利后的金额992元向国网新能源云技术(福建)有限公司开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发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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