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废水站项目-室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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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废水站项目-室外工程

招 标 通 知

天津 (略) 新建废水站项目由 (略) 承建,现对该室外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内容规定

1

招标人名称: (略) 天津分公司

2

2.1

2.2

2.3

2.4

2.5

2.6

2.7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废水站项目-室外工程。

建设地址:空港经济区航海路 53 号。

工程内容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废水站项目-室外工程,详见清单及图纸。

工期要求:初定工期:28天,应满足承包人工程建设总进度要求,并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在工程施工中的变化要求。

材料供应:详见招标清单。

机械供应:机械均由投标人自备。

安全、文明施工: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3

招标范围: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废水站项目-室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综合单价表。

本次工程招标分为以上1个标段招标。

4

承包方式:专业分包,并对招标范围内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消防、现场文明施工等责任总负责。(重伤率为0%,死亡率为0%)。

5

程款支付:按合同约定时点,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书,承包人审核确认后,按已完工程量的75 % ,扣除按本合同约定应由分包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情况下分包人不能因工程进度款未支付而停止施工或拖延工期。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其它约定: 支付前提:分包人工程的支付必需在发包人计量之后。

a.进度款按月支付,按承包人审核的当月进度款的75% 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经承包人审核进度的90%,经验收合格和竣工资料、竣工图按当地相关规定交付完后,工程款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

b.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个月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结算书,承包人项目部初审完后,经公司经营部审核及审计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最终分包结算值。双方签字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含已付工程款及相关扣款)。分包人应累计提供工程结算金额100%的发票。

c.留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保修期随总包合同)后的30天内按实结清,不计利息。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发票后方能支付分包工程款。

d.承包人支付给分包人的工程款比例不超过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的比例。如出现发包人逾期付款的情况,分包人必须配合承包人向发包人收款。

支付方式:电汇、承兑或供应链融资(财务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

6.1

6.2

6.3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营业执照范围中含园林绿化工程,无不良信誉记录,且与一冶建立服务关系。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信誉要求:良好的企业信誉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7

7.1

7.2

7.3

7.4

7.5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日有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开始时间、截止时间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对应时间。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对应时间。

报名地点:分包商登录(http://**),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通知我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评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022-*

,天津
招 标 通 知

天津 (略) 新建废水站项目由 (略) 承建,现对该室外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内容规定

1

招标人名称: (略) 天津分公司

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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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废水站项目-室外工程。

建设地址:空港经济区航海路 53 号。

工程内容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废水站项目-室外工程,详见清单及图纸。

工期要求:初定工期:28天,应满足承包人工程建设总进度要求,并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在工程施工中的变化要求。

材料供应:详见招标清单。

机械供应:机械均由投标人自备。

安全、文明施工: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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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废水站项目-室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综合单价表。

本次工程招标分为以上1个标段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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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专业分包,并对招标范围内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消防、现场文明施工等责任总负责。(重伤率为0%,死亡率为0%)。

5

程款支付:按合同约定时点,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书,承包人审核确认后,按已完工程量的75 % ,扣除按本合同约定应由分包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情况下分包人不能因工程进度款未支付而停止施工或拖延工期。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其它约定: 支付前提:分包人工程的支付必需在发包人计量之后。

a.进度款按月支付,按承包人审核的当月进度款的75% 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经承包人审核进度的90%,经验收合格和竣工资料、竣工图按当地相关规定交付完后,工程款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

b.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个月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结算书,承包人项目部初审完后,经公司经营部审核及审计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最终分包结算值。双方签字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含已付工程款及相关扣款)。分包人应累计提供工程结算金额100%的发票。

c.留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保修期随总包合同)后的30天内按实结清,不计利息。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发票后方能支付分包工程款。

d.承包人支付给分包人的工程款比例不超过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的比例。如出现发包人逾期付款的情况,分包人必须配合承包人向发包人收款。

支付方式:电汇、承兑或供应链融资(财务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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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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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资质要求:营业执照范围中含园林绿化工程,无不良信誉记录,且与一冶建立服务关系。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信誉要求:良好的企业信誉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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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日有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开始时间、截止时间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对应时间。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对应时间。

报名地点:分包商登录(http://**),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通知我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评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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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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