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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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方案

隆回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方案

为高质量完成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全面贯彻落实《 (略)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略)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湘农发〔2023〕 58号)文件精神,依托全国农民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与机构、基地和师资标星工作,作为遴选的重要依据,提升农技推广机构、 (略) 所、社会农业服务培训机构质量。

一、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农民培训资质(有办学许可或农业技术推广培训职能)。

(二)熟悉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必要的场所(包食宿)、相应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本年度已培训我县高素质农民并按要求录入“湘农科技云系统”,评价率、满意度均达95%以上;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学员能力和相关培训、管理经验,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1、有课堂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2、有实台等综合评分情况,得分高者,优先遴选为2023年度培育机构。

(九)未按期完成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下两年不得承担培育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育机构库中除名。

二、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二)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上年度及本年度培训班次(学员数)及学员评价率、满意度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践教学基地情况及协议、教学师资、过往培训经历等。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人事教育股。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

四、遴选程序

(一)资料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评审环节。

(二)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纪检部门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农业部门备案。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联系电话:0739-*

联系人:黄红光 ?* ?乔丽 ?* ??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9日



隆回县2023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培训机构名

资格
(10分)

教学条件(40分)

培训及跟踪服务能力(20分)

高素质农民培训经验(30分)

否决项

合计
(分)

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10
分 )

培训场所(8分 )

师资队*
(8分?)

专职教育管理人员
(8分

现代教学设备(8分 )

实践实
训基地
(8分 )

具备与培训相适应的培训能力(10分)

后续跟踪服务指导能力
(10分 )

历年录入培训系统综合分
(10分)

2023年录入培训系统综合分(20分)

资金管理、宣传报道、
绩效评价等计划情(10分)

有不良
记录、弄虚作假

评价率、好评率未达标

隆回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方案

为高质量完成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全面贯彻落实《 (略)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略)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湘农发〔2023〕 58号)文件精神,依托全国农民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与机构、基地和师资标星工作,作为遴选的重要依据,提升农技推广机构、 (略) 所、社会农业服务培训机构质量。

一、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农民培训资质(有办学许可或农业技术推广培训职能)。

(二)熟悉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必要的场所(包食宿)、相应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本年度已培训我县高素质农民并按要求录入“湘农科技云系统”,评价率、满意度均达95%以上;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学员能力和相关培训、管理经验,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1、有课堂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2、有实台等综合评分情况,得分高者,优先遴选为2023年度培育机构。

(九)未按期完成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下两年不得承担培育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育机构库中除名。

二、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二)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上年度及本年度培训班次(学员数)及学员评价率、满意度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践教学基地情况及协议、教学师资、过往培训经历等。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人事教育股。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

四、遴选程序

(一)资料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评审环节。

(二)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纪检部门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农业部门备案。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联系电话:0739-*

联系人:黄红光 ?* ?乔丽 ?* ??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9日



隆回县2023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培训机构名

资格
(10分)

教学条件(40分)

培训及跟踪服务能力(20分)

高素质农民培训经验(30分)

否决项

合计
(分)

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10
分 )

培训场所(8分 )

师资队*
(8分?)

专职教育管理人员
(8分

现代教学设备(8分 )

实践实
训基地
(8分 )

具备与培训相适应的培训能力(10分)

后续跟踪服务指导能力
(10分 )

历年录入培训系统综合分
(10分)

2023年录入培训系统综合分(20分)

资金管理、宣传报道、
绩效评价等计划情(10分)

有不良
记录、弄虚作假

评价率、好评率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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