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仙岳医院中医药文化项目视频拍摄的调研公告
厦门市仙岳医院中医药文化项目视频拍摄的调研公告
因业务需要,我院拟对中医药文化项目视频拍摄进行采购调研,项目控制价格:46万元。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企业参加。参与本次调研的企业需具有相关资质,并于公示之日起 (略) 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 | (略) 竞价谈判的企业供应商代表有效名片 |
2 | 代理人授权书(或者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4 | 根据制作要求提供对应的响应文件(每页均需盖章) |
5 | 以往成果视频提供(代表其创作水准的代表作品2-3件,将成果视频制作成U盘) |
6 | 报价单 |
7 | 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及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
公示时间: 2023年10 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日
报名地址: (略) (略) 设备物资部
联系方式: 0592-* 洪工
制作要求
一、项目技术要求1.1.拍摄制作服务要求
1.1.1.作品分类
1.1.1.1以纪录片的形式;
1.1.2.表现形式
本系列拟用春夏秋冬四时来架构主要篇章,春对应人的少年时期,夏对应青壮年,秋对应中年,冬对应老年,四个篇章即隐喻人的不同年龄层次(根据不同的年龄的气血的盛衰),也对应不同时令从中医角度开展对抑郁症防治的手段和措施的不同;另外再加上一集讲述孕产妇郁抑症防治的番外篇,总共五集形成一个完整的、较系统的医学科普微纪录片,填补我国医疗纪录片领域的空白。
1.1.3.时长要求:正片每集(5-8分钟左右)
1.1.4.作品的其他要求
1.1.4.1 脚本创作以艺术性和真实性相结合,政治站位高,作品构思精巧,制作精良,具 (略) 宣传意义和效果;
1.1.4.2 供应商所提交的作品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作品中涉及他人肖像、配音、音乐音效等,应当与相关人员签署协议,取得相关权利的授权许可;
1.1.4.3 采购人拥有对作品在各种媒体平台对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印刷出版、推广宣传的权利,及对作品进行复制、改编、展播、出版以及推荐参加活动、进行宣传等的无偿使用权;
1.1.4.4 供应商所交付的作品应当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新作品。
1.1.4.5 作品画面质量要求颜色鲜明、色调应景,画面细腻、生动;
1.1.4.6 作品配音与字幕要求:
1.1.4.6.1 配音要求:标准普通话配音,唇音同步,音质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忽大忽小、忽远忽近现象,无交流声、噪声或其它杂音,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音频信噪比不低于85dB;
1.1.4.6.2 字幕要求:字幕内容应与配音内容相一致,字幕内容与显示须与视频音频同步。
1.1.4.7作品交付后,采购人对作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供应商不得对作品进行任何方式的使用,不得将作品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其他第三人。
1.1.5.作品递交内容及方式
1.1.5.1 作品递交内容:内容制作脚本创意大纲、视频文件、文档及图片资料、解说词等;
1.1.5.2 作品报送格式:高清MP4、视频编码H264、宽高比16:9、分辨率1920×1080以上,码率根据采购人需求设置;
1.1.5.3 提交介质:移动存储设备(移动硬盘、闪存盘等);
1.2.项目组配备要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编剧、导演、摄像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人员,且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能胜任本工作。
1.3安全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拍摄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所有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必须时应购买相应人身保险,供应商必须对此书面承诺,否则响应无效。
1.4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成交供应商无法按要求完成宣传片制作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预算:48万元
三、对以往成果视频提供的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代表其创作水准的代表作品2-3件,将成果视频制作成U盘。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上此代表作品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成果视频U盘,U盘中必须含播放视频所需的软件,若无法播放,与此有关的评审项不得分;
3.未提供以往成果视频的,与此成果视频有关的评审项不得分。供应商制作的视频(包括画质、清晰度、格式等)应可在普通办公电脑上播放,若无法播放,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成果视频送达地点: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相同;
5.包装标识:供应商的成果视频应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6.成果视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结束后,不予退还。
四、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项目工作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因业务需要,我院拟对中医药文化项目视频拍摄进行采购调研,项目控制价格:46万元。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企业参加。参与本次调研的企业需具有相关资质,并于公示之日起 (略) 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 | (略) 竞价谈判的企业供应商代表有效名片 |
2 | 代理人授权书(或者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4 | 根据制作要求提供对应的响应文件(每页均需盖章) |
5 | 以往成果视频提供(代表其创作水准的代表作品2-3件,将成果视频制作成U盘) |
6 | 报价单 |
7 | 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及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
公示时间: 2023年10 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日
报名地址: (略) (略) 设备物资部
联系方式: 0592-* 洪工
制作要求
一、项目技术要求1.1.拍摄制作服务要求
1.1.1.作品分类
1.1.1.1以纪录片的形式;
1.1.2.表现形式
本系列拟用春夏秋冬四时来架构主要篇章,春对应人的少年时期,夏对应青壮年,秋对应中年,冬对应老年,四个篇章即隐喻人的不同年龄层次(根据不同的年龄的气血的盛衰),也对应不同时令从中医角度开展对抑郁症防治的手段和措施的不同;另外再加上一集讲述孕产妇郁抑症防治的番外篇,总共五集形成一个完整的、较系统的医学科普微纪录片,填补我国医疗纪录片领域的空白。
1.1.3.时长要求:正片每集(5-8分钟左右)
1.1.4.作品的其他要求
1.1.4.1 脚本创作以艺术性和真实性相结合,政治站位高,作品构思精巧,制作精良,具 (略) 宣传意义和效果;
1.1.4.2 供应商所提交的作品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作品中涉及他人肖像、配音、音乐音效等,应当与相关人员签署协议,取得相关权利的授权许可;
1.1.4.3 采购人拥有对作品在各种媒体平台对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印刷出版、推广宣传的权利,及对作品进行复制、改编、展播、出版以及推荐参加活动、进行宣传等的无偿使用权;
1.1.4.4 供应商所交付的作品应当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新作品。
1.1.4.5 作品画面质量要求颜色鲜明、色调应景,画面细腻、生动;
1.1.4.6 作品配音与字幕要求:
1.1.4.6.1 配音要求:标准普通话配音,唇音同步,音质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忽大忽小、忽远忽近现象,无交流声、噪声或其它杂音,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音频信噪比不低于85dB;
1.1.4.6.2 字幕要求:字幕内容应与配音内容相一致,字幕内容与显示须与视频音频同步。
1.1.4.7作品交付后,采购人对作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供应商不得对作品进行任何方式的使用,不得将作品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其他第三人。
1.1.5.作品递交内容及方式
1.1.5.1 作品递交内容:内容制作脚本创意大纲、视频文件、文档及图片资料、解说词等;
1.1.5.2 作品报送格式:高清MP4、视频编码H264、宽高比16:9、分辨率1920×1080以上,码率根据采购人需求设置;
1.1.5.3 提交介质:移动存储设备(移动硬盘、闪存盘等);
1.2.项目组配备要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编剧、导演、摄像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人员,且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能胜任本工作。
1.3安全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拍摄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所有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必须时应购买相应人身保险,供应商必须对此书面承诺,否则响应无效。
1.4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成交供应商无法按要求完成宣传片制作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预算:48万元
三、对以往成果视频提供的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代表其创作水准的代表作品2-3件,将成果视频制作成U盘。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上此代表作品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成果视频U盘,U盘中必须含播放视频所需的软件,若无法播放,与此有关的评审项不得分;
3.未提供以往成果视频的,与此成果视频有关的评审项不得分。供应商制作的视频(包括画质、清晰度、格式等)应可在普通办公电脑上播放,若无法播放,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成果视频送达地点: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相同;
5.包装标识:供应商的成果视频应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6.成果视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结束后,不予退还。
四、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项目工作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