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第二次
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第二次)已由中共湖南湘江新区工作委员会和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2023 年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湘新发[2023]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原长沙锌 (略) 岳麓区原三汊矶老工业区,现属于湖南湘江新区滨江新城板块核心区域。
建设规模:原长沙锌 (略) 岳麓区原三汊矶老工业区,现属于湖南湘江新区滨江新城板块核心区域,原长沙锌厂始建于1933年,2000年关停,厂区大部分建筑已拆除。原长沙锌厂污染地块已整体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名录,入库面积约*m2。原长沙锌厂地块中心经度E112°57"8"纬度N28°15"49",地块东侧含滨江景观大道,临近湘江西岸,西侧为家属区和津城巷,北侧为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地块(正在开展治理后管控),南侧为银盘北路。2017年开展了原长沙锌厂地块污染土壤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期间原长沙锌厂主要生产车间未拆除,当时地块用地规划为教育用地以及居住用地,初步结果表明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污染因子包括铅、镉、锌、砷、铜、锰、锑等重金属,以及苯并(a)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等有机污染物,初步测算污染土壤方量约20.4万立方米。前期原长沙锌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时间较久,鉴于场地地貌已发生较大变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更新、用地规划进行重新调整,为进一步满足潇湘大道(北津城段)北延道路建设以及原长沙锌厂污染地块管理需要,现从初步调查阶段开始,对原长沙锌厂整体区域及周边可能影响区域开展场地调查、风险评估、污染地块拆分及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按照湘环发[2022]63号开展“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进行地块拆分工作的前提为完成调查、风险评估及实施方案编制。其中污染风险评估是对调查结果的评估,明确污染场地是否需要治理的关键环节,且决定实施方案执行的标准, (略) 生态环境厅评审及备案。
潇湘大道(北津城段)北延道路工程是为了打通潇湘北路断头路,实现湖南湘江新区滨江新城南北向交通“两纵”疏通的关键工程,潇湘大道(北津城段)北延道路涉及原长沙锌厂用地,涉及区域段道路计划2023年底开始建设。为严格执行污染地块有关管理要求,同时满足道路建设需要,将潇湘大道涉及原长沙锌厂地块的区域拆分出来优先进行修复治理,并按程序将涉及的区域移出污染地块名录后,再作为道路用地进行建设。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一期)已纳入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项目投资计划名录,总投资5000万元。按照全面调查、整体统筹、分步实施的原则,为推进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一期),完成潇湘大道涉及原长沙锌厂地块的区域拆分、治理和移出管理名录工作,首先开展原长沙锌厂污染地块整体区域的污染状况调查、污染风险评估、污染地块拆分及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即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原长沙锌厂污染地块整体区域的场地调查、风险评估、污染地块拆分及相关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具体详见需求任务书。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服务期:3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估算价:243.*万元。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承担调查及报告编制的单位: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级资质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2)承担实施方案编制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级资质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3)承担风险评估的单位: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级资质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的能力。
3.2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的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咨询工程师),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1月8日9:00时止(北京时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 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 (略) 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6.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6.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 (略) 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转2转1 或*。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电话:0731-*。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南路73号长沙城投招采合约部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31-* 0731-*(纪检)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 (略)
地 址: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 系 人:杨程林(项目负责人)、黄雄
电 话:0731-*(*)
传 真:0731-*
电子邮件:*@*q.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第二次)已由中共湖南湘江新区工作委员会和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2023 年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湘新发[2023]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原长沙锌 (略) 岳麓区原三汊矶老工业区,现属于湖南湘江新区滨江新城板块核心区域。
建设规模:原长沙锌 (略) 岳麓区原三汊矶老工业区,现属于湖南湘江新区滨江新城板块核心区域,原长沙锌厂始建于1933年,2000年关停,厂区大部分建筑已拆除。原长沙锌厂污染地块已整体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名录,入库面积约*m2。原长沙锌厂地块中心经度E112°57"8"纬度N28°15"49",地块东侧含滨江景观大道,临近湘江西岸,西侧为家属区和津城巷,北侧为原长沙铬盐厂污染地块(正在开展治理后管控),南侧为银盘北路。2017年开展了原长沙锌厂地块污染土壤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期间原长沙锌厂主要生产车间未拆除,当时地块用地规划为教育用地以及居住用地,初步结果表明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污染因子包括铅、镉、锌、砷、铜、锰、锑等重金属,以及苯并(a)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等有机污染物,初步测算污染土壤方量约20.4万立方米。前期原长沙锌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时间较久,鉴于场地地貌已发生较大变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更新、用地规划进行重新调整,为进一步满足潇湘大道(北津城段)北延道路建设以及原长沙锌厂污染地块管理需要,现从初步调查阶段开始,对原长沙锌厂整体区域及周边可能影响区域开展场地调查、风险评估、污染地块拆分及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按照湘环发[2022]63号开展“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进行地块拆分工作的前提为完成调查、风险评估及实施方案编制。其中污染风险评估是对调查结果的评估,明确污染场地是否需要治理的关键环节,且决定实施方案执行的标准, (略) 生态环境厅评审及备案。
潇湘大道(北津城段)北延道路工程是为了打通潇湘北路断头路,实现湖南湘江新区滨江新城南北向交通“两纵”疏通的关键工程,潇湘大道(北津城段)北延道路涉及原长沙锌厂用地,涉及区域段道路计划2023年底开始建设。为严格执行污染地块有关管理要求,同时满足道路建设需要,将潇湘大道涉及原长沙锌厂地块的区域拆分出来优先进行修复治理,并按程序将涉及的区域移出污染地块名录后,再作为道路用地进行建设。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一期)已纳入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项目投资计划名录,总投资5000万元。按照全面调查、整体统筹、分步实施的原则,为推进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一期),完成潇湘大道涉及原长沙锌厂地块的区域拆分、治理和移出管理名录工作,首先开展原长沙锌厂污染地块整体区域的污染状况调查、污染风险评估、污染地块拆分及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即原长沙锌厂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原长沙锌厂污染地块整体区域的场地调查、风险评估、污染地块拆分及相关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具体详见需求任务书。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服务期:3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估算价:243.*万元。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承担调查及报告编制的单位: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级资质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2)承担实施方案编制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级资质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3)承担风险评估的单位: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级资质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等服务的能力。
3.2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的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咨询工程师),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1月8日9:00时止(北京时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 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 (略) 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6.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6.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 (略) 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转2转1 或*。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电话:0731-*。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南路73号长沙城投招采合约部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31-* 0731-*(纪检)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 (略)
地 址: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 系 人:杨程林(项目负责人)、黄雄
电 话:0731-*(*)
传 真: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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