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聚合支付商户收款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聚合支付商户收款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农村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聚合支付商户收款码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长沙农村 (略) 。
2.项目名称: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聚合支付商户收款码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聚合支付商户收款码,包括商户收款码排版与制作以及配送等。
(1)产品具体类型、型号规格、材质工艺要求以及拟采购数量等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材质工艺等要求 | 参考图片 | 拟采购 数量 | 备注 |
1 | 二维码立牌 | 210mm*145mm | ①厚度:3mm ②材料:进口亚克力 ③工艺:亚克力UV打印,L型 |
| 41500 | |
2 | 二维码贴牌① | 100mm*100mm | ①厚度:2mm ②材料:进口亚克力 ③工艺:亚克力UV打印,背面贴3M双面胶 | 41300 | ||
3 | 二维码贴牌② | 100mm*100mm | ①工艺:二维码贴纸 ②户外车贴(进口机)背胶 | 1600 |
(2)供货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①招标人提供商户收款码源文件和一定数量的二维码图片,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将二维码置于商户收款码源文件内,二维码不允许漏放或重复放置。
②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聚合支付商户收款码并配送至总行以及各一级支行。
序号 | 一级支行 | 收货地址 (暂定,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 备注 |
1 | 总行零售金融部 | (略) 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 | |
2 | 营业部 | (略) 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 | |
3 | 岳麓支行 | (略) 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7号嘉汇大厦 | |
4 | 望城支行 | (略) 望城区高塘岭大道99号 | |
5 | 雨花支行 | (略) 雨花区香樟东路2号 | |
6 | 高铁新城支行 | (略) 雨花区长沙大道566号 | |
7 | 天心支行 | (略) 天心区杉木冲中路180号欧洲城16栋 | |
8 | 湘江支行 | (略) (略) 南路披塘社区披塘综合办公楼 | |
9 | 城中支行 | (略) 芙蓉区人民西路353号 | |
10 | 芙蓉支行 | (略) 芙蓉区远大一路575号 | |
11 | 开福支行 | (略) 开福区三一大道349号 | |
12 | 金霞支行 | (略) 开福区捞刀河街道彭家巷 |
③供货方式:根据招标人需求,由中 (略) 工作人员运送产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输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除支付产品费用外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招标人工作人员对产品签收通过后方可离开送货现场,特殊情况可以与招标人沟通协商解决(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但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④供货时间要求:招标人根据实际采购需求向中标单位分批次下订单进行采购。一般情况下,中标单位自收到招标人单个批次订单之日起原则上3个自然日内完成产品制作并将产品在1个自然日内免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对于临时加急采购需求(单个批次采购数量为1000个以下),中标单位应该自收到招标人单个批次订单之日起1个自然日内完成产品制作并将产品在1个自然日内免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本次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方式,择优选取1家中标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采购期限暂定为*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内容和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相关说明
①本次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邀请函)。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②拟采购数量为招标人针对可能需要的产品作出的采购需求计划,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不代表招标人实际采购承诺。招标人不对合作期限内采购数量作出任何承诺。本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产品采购单价标准,最终费用结算以招标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③为保证产品质量,本次项目设置样品展示环节。开标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供本次项目要求的所有商户收款码实物样品,经评委以及需求归口管理部门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唱标环节。投标人若成为中标单位,其提供的实物样品作为合作期限内交付产品的一个验收参考标准。
③中标单位必须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采用现场验收和随机抽样送检等方式严格进行产品质量控制。如若中标单位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或有瑕疵的产品、或现场验收结果为不合格、或出现其他不满足招标人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等情况,招标人将不予以款项结算,同时直接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如有),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招标人损失等。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程序: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报名单位资格审核、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递交投标文件、样品展示、评标、唱标、定标、商务谈判与合同签订等步骤。
6.评审办法:合理最低价中标,确定1家中标单位(同时根据开标现场情况确定1家备选单位)。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对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原则上优先确定报价最低(以经评审委员一致认可合理报价的最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一定中标。
(1)在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之前,招标人有权对符合要求、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的中标候选单位的固定经营办公场所或经营门店等进行实地踏勘。如果招标人认定该中标候选单位无法圆满履行采购合同,招标人有权按照排名顺序依次对符合要求、投标报价为合理次低的中标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踏勘,以此类推。
(2)若投标人成为中标单位后无法正常履约,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相关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将与备选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等相关信息将在招标邀请函中具体规定。
(2)本次项目根据开标现场情况可能另外再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及缴纳方式等详见招标邀请函。
8.其他说明:
(1)本次项目完成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必须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产品和服务。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保留调整合同产品和服务范围与内容的权利。
(2)本次项目付款方式暂定如下:
①招标人根据实际要求分批次向中标单位下订单进行采购。
②中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每一批次产品供货并经招标人验收通过后,招标人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按半年度向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已通过验收的所有采购批次的全部货款(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③履约保证金在采购期限结束后由招标人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在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
(2)中标单位必须承诺在整个项目实施期间承担材料采购、产品生产、运输、搬运、装卸、使用以及质保等全流程环节中的一切安全风险。
(3)合作期限内,招标人将根据评价体系对中标单位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具体细则以招标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为准。中标单位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或在考核中被评价为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直接终止合作、解除合同、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禁止其参与招标人任何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声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服务支持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具有良好的管理经验,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诚信度高。
(二)投标人应该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或登记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时间在*年(含)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湖南长沙地区( (略) 、 (略) 、长沙县)具有至少一个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自2020年01月01日起,下同)银行机构合作商户收款码立牌或贴牌类似项目案例业绩(①要求至少提供2个有效案例;②必须提供A.合同文本或协议(关键信息)、B.相关结算发票或电子收付款凭证等证明资料原版彩色清晰复印件。其中合同文本或协议内容应至少包含首页、合同标的、盖章页等能够说明实施经验的信息;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确保能够迅速及时响应招标人要求,解决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各种经营活动以及招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之行为(本项目不接受在经营活动或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之行为 (略) 场监督等管理部门严重处罚的单位报名参与投标)。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本次项目不接受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下同)在各种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形的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3.本次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同、具有全资或控股、或具有其他类型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报名参与投标。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投标。
5.投标人成为中标单位后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如若发现中标单位出现转让标的行为,招标人将直接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如有)并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等。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投标报名(现场报名和邮件发送报名资料电子版,参照附件报名资料)
凡有参与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5日(公休日、节假日包括在内)*@*26.com。
报名请按附件《长沙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建设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入库项目报名资料》(参见公告底部)中的要求提供①一份完整的Word版文件(打印签字盖章前的最终Word电子版)以及②一份完整的Pdf版文件(Word版报名资料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原版彩色扫描保存为一个清晰完整的pdf文件格式)。请注意检查电子文件是否损坏无法打开。邮件报名和文件名称均为: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聚合支付商户收款码采购项目报名资料——XX公司或XX经营部。
说明:烦请通过邮件进行报名,同时发送短信至招标人工作人员手机(零售金融部赵女士*),短信内容为:XX公司报名参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聚合支付商户收款码采购项目,报名资料详见邮件。
(二)发送招标文件
招标人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方具备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格。招标人将于2023年10月26至2023年10月30日(暂定,公休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联系邮箱。
请报名单位务必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准确无误,因提供错误的联系方式或电子邮箱导致报名单位未能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及因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后果。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名单位,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以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于2023年10月31日(周二)下午17点00分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问题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汇总所有问题后,将视情况进行澄清答疑,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布给各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会相应延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周五)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农村 (略) 15楼会议室1505( (略) 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湖南农村金融大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周五)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长沙农村 (略) 15楼会议室1505( (略) 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湖南农村金融大厦)。
如遇特殊情况须变更开标时间和地点,请以招标人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在长沙农村 (略) 官方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长沙农村 (略) 。
2.地 址: (略) 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湖南农村金融大厦。
3.联系人(来电咨询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09点00分至11点00分、下午15点00分至17点00分):
(1)报名联系:计划财务部吴先生*、0731—*;
(2)业务咨询:零售金融部赵女士*。
4.电子信箱地址:*@*26.com。长沙农村 (略)
长沙农村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聚合支付商户收款码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长沙农村 (略) 。
2.项目名称: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聚合支付商户收款码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聚合支付商户收款码,包括商户收款码排版与制作以及配送等。
(1)产品具体类型、型号规格、材质工艺要求以及拟采购数量等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材质工艺等要求 | 参考图片 | 拟采购 数量 | 备注 |
1 | 二维码立牌 | 210mm*145mm | ①厚度:3mm ②材料:进口亚克力 ③工艺:亚克力UV打印,L型 |
| 41500 | |
2 | 二维码贴牌① | 100mm*100mm | ①厚度:2mm ②材料:进口亚克力 ③工艺:亚克力UV打印,背面贴3M双面胶 | 41300 | ||
3 | 二维码贴牌② | 100mm*100mm | ①工艺:二维码贴纸 ②户外车贴(进口机)背胶 | 1600 |
(2)供货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①招标人提供商户收款码源文件和一定数量的二维码图片,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将二维码置于商户收款码源文件内,二维码不允许漏放或重复放置。
②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聚合支付商户收款码并配送至总行以及各一级支行。
序号 | 一级支行 | 收货地址 (暂定,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 备注 |
1 | 总行零售金融部 | (略) 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 | |
2 | 营业部 | (略) 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 | |
3 | 岳麓支行 | (略) 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7号嘉汇大厦 | |
4 | 望城支行 | (略) 望城区高塘岭大道99号 | |
5 | 雨花支行 | (略) 雨花区香樟东路2号 | |
6 | 高铁新城支行 | (略) 雨花区长沙大道566号 | |
7 | 天心支行 | (略) 天心区杉木冲中路180号欧洲城16栋 | |
8 | 湘江支行 | (略) (略) 南路披塘社区披塘综合办公楼 | |
9 | 城中支行 | (略) 芙蓉区人民西路353号 | |
10 | 芙蓉支行 | (略) 芙蓉区远大一路575号 | |
11 | 开福支行 | (略) 开福区三一大道349号 | |
12 | 金霞支行 | (略) 开福区捞刀河街道彭家巷 |
③供货方式:根据招标人需求,由中 (略) 工作人员运送产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输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除支付产品费用外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招标人工作人员对产品签收通过后方可离开送货现场,特殊情况可以与招标人沟通协商解决(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但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④供货时间要求:招标人根据实际采购需求向中标单位分批次下订单进行采购。一般情况下,中标单位自收到招标人单个批次订单之日起原则上3个自然日内完成产品制作并将产品在1个自然日内免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对于临时加急采购需求(单个批次采购数量为1000个以下),中标单位应该自收到招标人单个批次订单之日起1个自然日内完成产品制作并将产品在1个自然日内免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本次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方式,择优选取1家中标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采购期限暂定为*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内容和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相关说明
①本次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邀请函)。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②拟采购数量为招标人针对可能需要的产品作出的采购需求计划,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不代表招标人实际采购承诺。招标人不对合作期限内采购数量作出任何承诺。本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产品采购单价标准,最终费用结算以招标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③为保证产品质量,本次项目设置样品展示环节。开标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供本次项目要求的所有商户收款码实物样品,经评委以及需求归口管理部门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唱标环节。投标人若成为中标单位,其提供的实物样品作为合作期限内交付产品的一个验收参考标准。
③中标单位必须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采用现场验收和随机抽样送检等方式严格进行产品质量控制。如若中标单位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或有瑕疵的产品、或现场验收结果为不合格、或出现其他不满足招标人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等情况,招标人将不予以款项结算,同时直接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如有),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招标人损失等。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程序: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报名单位资格审核、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递交投标文件、样品展示、评标、唱标、定标、商务谈判与合同签订等步骤。
6.评审办法:合理最低价中标,确定1家中标单位(同时根据开标现场情况确定1家备选单位)。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对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原则上优先确定报价最低(以经评审委员一致认可合理报价的最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一定中标。
(1)在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之前,招标人有权对符合要求、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的中标候选单位的固定经营办公场所或经营门店等进行实地踏勘。如果招标人认定该中标候选单位无法圆满履行采购合同,招标人有权按照排名顺序依次对符合要求、投标报价为合理次低的中标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踏勘,以此类推。
(2)若投标人成为中标单位后无法正常履约,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相关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将与备选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等相关信息将在招标邀请函中具体规定。
(2)本次项目根据开标现场情况可能另外再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及缴纳方式等详见招标邀请函。
8.其他说明:
(1)本次项目完成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必须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产品和服务。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保留调整合同产品和服务范围与内容的权利。
(2)本次项目付款方式暂定如下:
①招标人根据实际要求分批次向中标单位下订单进行采购。
②中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每一批次产品供货并经招标人验收通过后,招标人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按半年度向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已通过验收的所有采购批次的全部货款(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③履约保证金在采购期限结束后由招标人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在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
(2)中标单位必须承诺在整个项目实施期间承担材料采购、产品生产、运输、搬运、装卸、使用以及质保等全流程环节中的一切安全风险。
(3)合作期限内,招标人将根据评价体系对中标单位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具体细则以招标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为准。中标单位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或在考核中被评价为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直接终止合作、解除合同、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禁止其参与招标人任何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声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服务支持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具有良好的管理经验,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诚信度高。
(二)投标人应该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或登记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时间在*年(含)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湖南长沙地区( (略) 、 (略) 、长沙县)具有至少一个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自2020年01月01日起,下同)银行机构合作商户收款码立牌或贴牌类似项目案例业绩(①要求至少提供2个有效案例;②必须提供A.合同文本或协议(关键信息)、B.相关结算发票或电子收付款凭证等证明资料原版彩色清晰复印件。其中合同文本或协议内容应至少包含首页、合同标的、盖章页等能够说明实施经验的信息;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确保能够迅速及时响应招标人要求,解决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各种经营活动以及招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之行为(本项目不接受在经营活动或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之行为 (略) 场监督等管理部门严重处罚的单位报名参与投标)。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本次项目不接受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下同)在各种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形的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3.本次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同、具有全资或控股、或具有其他类型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报名参与投标。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投标。
5.投标人成为中标单位后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如若发现中标单位出现转让标的行为,招标人将直接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如有)并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等。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投标报名(现场报名和邮件发送报名资料电子版,参照附件报名资料)
凡有参与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5日(公休日、节假日包括在内)*@*26.com。
报名请按附件《长沙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建设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入库项目报名资料》(参见公告底部)中的要求提供①一份完整的Word版文件(打印签字盖章前的最终Word电子版)以及②一份完整的Pdf版文件(Word版报名资料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原版彩色扫描保存为一个清晰完整的pdf文件格式)。请注意检查电子文件是否损坏无法打开。邮件报名和文件名称均为: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聚合支付商户收款码采购项目报名资料——XX公司或XX经营部。
说明:烦请通过邮件进行报名,同时发送短信至招标人工作人员手机(零售金融部赵女士*),短信内容为:XX公司报名参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聚合支付商户收款码采购项目,报名资料详见邮件。
(二)发送招标文件
招标人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方具备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格。招标人将于2023年10月26至2023年10月30日(暂定,公休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联系邮箱。
请报名单位务必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准确无误,因提供错误的联系方式或电子邮箱导致报名单位未能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及因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后果。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名单位,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以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于2023年10月31日(周二)下午17点00分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问题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汇总所有问题后,将视情况进行澄清答疑,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布给各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会相应延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周五)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农村 (略) 15楼会议室1505( (略) 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湖南农村金融大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周五)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长沙农村 (略) 15楼会议室1505( (略) 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湖南农村金融大厦)。
如遇特殊情况须变更开标时间和地点,请以招标人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在长沙农村 (略) 官方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长沙农村 (略) 。
2.地 址: (略) 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湖南农村金融大厦。
3.联系人(来电咨询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09点00分至11点00分、下午15点00分至17点00分):
(1)报名联系:计划财务部吴先生*、0731—*;
(2)业务咨询:零售金融部赵女士*。
4.电子信箱地址:*@*26.com。长沙农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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