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鸿成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富锦市泵站进水口清淤治理疏浚工程”清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富锦市鸿成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富锦市泵站进水口清淤治理疏浚工程”清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鸿成水利 (略) “ (略) 泵站进水口清淤治理疏浚工程”清淤服务项目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鸿成水利 (略) “ (略) 泵站进水口清淤治理疏浚工程”清淤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 购 人: (略) 鸿成水利 (略)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采购预算:8,750,000.00元(含税、油料费、设备运输及设备维护、人工费等一切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通过对红卫灌区、红旗灌区渠首泵站进水口的清淤治理疏浚预计产生30万立方米土石方等清淤料,负责组织船舶、人员及装载机械设备等,并负责清淤产生的土石方等清淤料提供临时堆放场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5个工作日内。
2.3服务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完成相关服务事项后,经采购人审核通过,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排水量35吨以上的采砂船并配备人员。(提供船舶信息、船舶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船舶照片)
(3)意向供应商须具有装载机(不小于50型)、推土机(不小于1002型)、挖掘机(不小于220型)及配备人员。(提供机械照片)
(4)意向供应商须提供清淤料临时堆放场地(场地面积总和不低于7万平方米,数量不超过两处)。(提供场地持有证明、租赁证明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5)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09:00至2023年10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80000元(大写:*万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9:00
6.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响应文件的审核
7.1审核时间:2023年10月25日9:00
7.2审核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鸿成水利 (略)
地 址: (略) 中央大街中段527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5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鸿成水利 (略) “ (略) 泵站进水口清淤治理疏浚工程”清淤服务项目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鸿成水利 (略) “ (略) 泵站进水口清淤治理疏浚工程”清淤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 购 人: (略) 鸿成水利 (略)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采购预算:8,750,000.00元(含税、油料费、设备运输及设备维护、人工费等一切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通过对红卫灌区、红旗灌区渠首泵站进水口的清淤治理疏浚预计产生30万立方米土石方等清淤料,负责组织船舶、人员及装载机械设备等,并负责清淤产生的土石方等清淤料提供临时堆放场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5个工作日内。
2.3服务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完成相关服务事项后,经采购人审核通过,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排水量35吨以上的采砂船并配备人员。(提供船舶信息、船舶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船舶照片)
(3)意向供应商须具有装载机(不小于50型)、推土机(不小于1002型)、挖掘机(不小于220型)及配备人员。(提供机械照片)
(4)意向供应商须提供清淤料临时堆放场地(场地面积总和不低于7万平方米,数量不超过两处)。(提供场地持有证明、租赁证明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5)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09:00至2023年10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80000元(大写:*万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9:00
6.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响应文件的审核
7.1审核时间:2023年10月25日9:00
7.2审核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鸿成水利 (略)
地 址: (略) 中央大街中段527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5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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