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至大新公路荔玉路共线段扩容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岑溪至大新公路荔玉路共线段扩容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岑溪至大新公路(荔玉路共线段扩容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岑溪至大新公路(荔玉路共线段扩容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3〕808号)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市场化配套融资。招标人为广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交投 (略) 。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岑溪至大新公路(荔玉路共线段扩容工程) (略) 玉州区仁厚镇茂岑村附近,与岑溪至大新公路(玉林至横县段)相交,路线自西北向东南,经福绵区福绵镇、成均镇、樟木镇,终于福绵区新桥镇化山村西侧,连接规划岑溪至大新公路(信宜至玉林段)。项目线路全长20.3公里,设置福绵和新桥2处一般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全立交、全部控制出入。 2.2本次岑溪至大新公路(荔玉路共线段扩容工程)施工图设计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内容包括:(1)施工图勘察设计;(2)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3)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图设计、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补充技术规范(如有);(4)房屋建筑(含室外装饰、室内精装修等)、外接电(水)、安全评价(包括公路项目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评价等)等专项设计列入设计内容;(5)对前一阶段设计工作进行补充详勘、补充定测;(6)加油站及工艺(环境影响评估、安全条件论证、安全预评价、安全条件审查、防雷评价、消防评价)设计及评价;(7)施工图设计审批必须要求(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安全性评价、桥梁与隧道设计安全风险评估、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设计安全风险评估等)和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专项或专题;(8)配合发包人进行前一阶段咨询工作审批所需相关工作、配合项目报奖(若有);(9)调概报告(若有);(10)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11)配合发包人开展设计文件内部评审;(12)后续服务等。 主要工程概况参见图纸及技术资料。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级资质; 并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要求。 投标人如具备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 3.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自2017年(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后)起,投标人作为设计人须同时满足: ① 国内成功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等)的施工图设计; ② 国内成功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通讯、监控、收费、供电照明等机电工程及房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注:上述业绩要求在2017年1月1日之后获得施工图设计批复,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若同一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等)施工图设计,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通讯、监控、收费、供电照明等机电工程及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第①和第②个条件的业绩。 3.3.2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需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主持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等)勘察设计工作,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或项目总审定等同类职务。 3.4与招标人及其相关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请于2023年10月23日 00:00 时至2023年10月30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广西 (略) 网》(http://**)和《广西交投 (略) 网》(http://**)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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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交易服务单位 | ||||||||||||||||||||||||||||||||||||||||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 ||||||||||||||||||||||||||||||||||||||||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 | ||||||||||||||||||||||||||||||||||||||||
招标人:广西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 (略) | ||||||||||||||||||||||||||||||||||||||||
2023年10月23日 |
1.招标条件 | ||||||||||||||||||||||||||||||||||||||||
岑溪至大新公路(荔玉路共线段扩容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岑溪至大新公路(荔玉路共线段扩容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3〕808号)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市场化配套融资。招标人为广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交投 (略) 。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岑溪至大新公路(荔玉路共线段扩容工程) (略) 玉州区仁厚镇茂岑村附近,与岑溪至大新公路(玉林至横县段)相交,路线自西北向东南,经福绵区福绵镇、成均镇、樟木镇,终于福绵区新桥镇化山村西侧,连接规划岑溪至大新公路(信宜至玉林段)。项目线路全长20.3公里,设置福绵和新桥2处一般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全立交、全部控制出入。 2.2本次岑溪至大新公路(荔玉路共线段扩容工程)施工图设计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内容包括:(1)施工图勘察设计;(2)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3)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图设计、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补充技术规范(如有);(4)房屋建筑(含室外装饰、室内精装修等)、外接电(水)、安全评价(包括公路项目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评价等)等专项设计列入设计内容;(5)对前一阶段设计工作进行补充详勘、补充定测;(6)加油站及工艺(环境影响评估、安全条件论证、安全预评价、安全条件审查、防雷评价、消防评价)设计及评价;(7)施工图设计审批必须要求(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安全性评价、桥梁与隧道设计安全风险评估、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设计安全风险评估等)和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专项或专题;(8)配合发包人进行前一阶段咨询工作审批所需相关工作、配合项目报奖(若有);(9)调概报告(若有);(10)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11)配合发包人开展设计文件内部评审;(12)后续服务等。 主要工程概况参见图纸及技术资料。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级资质; 并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要求。 投标人如具备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 3.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自2017年(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后)起,投标人作为设计人须同时满足: ① 国内成功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等)的施工图设计; ② 国内成功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通讯、监控、收费、供电照明等机电工程及房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注:上述业绩要求在2017年1月1日之后获得施工图设计批复,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若同一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等)施工图设计,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通讯、监控、收费、供电照明等机电工程及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第①和第②个条件的业绩。 3.3.2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需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主持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等)勘察设计工作,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或项目总审定等同类职务。 3.4与招标人及其相关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请于2023年10月23日 00:00 时至2023年10月30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广西 (略) 网》(http://**)和《广西交投 (略) 网》(http://**)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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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交易服务单位 | ||||||||||||||||||||||||||||||||||||||||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 ||||||||||||||||||||||||||||||||||||||||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 | ||||||||||||||||||||||||||||||||||||||||
招标人:广西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 (略) | ||||||||||||||||||||||||||||||||||||||||
2023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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