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2023年县道安全隐患整改交安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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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2023年县道安全隐患整改(交安设施)工 (略) 交通运输厅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金湖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金湖县2023年县道安全隐患整改(交安设施)工程的施工图批复》(金交建〔2023〕2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金湖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 (略) 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湖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金湖县境内,共有8条道路(X101、X103、X201、X247、X253、X255、X353、X356),均为县道,其中X201和X353为三级公路,X101小部分路段为四级公路,其余均为二级公路,总里程为89.403km。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即JH-YHZG-JA标段。

招标内容为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建安费:JH-YHZG-JA标段约人民币220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根据《 (略) 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施工。

备注: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下同。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单位)为C级及以上级别(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 (略) 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 (略) 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 (略)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2任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③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任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级、*级资质企业;监理*级、*级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9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分加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206元/标段。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金湖县建设路1号

联系人:柏爱红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 (略)

地址: (略) 盱眙县盱城转盘巷16号

联系人:杨莉莉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9时3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略) 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本项目招标人名称为金湖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金湖县交通运输局的账号发布的招标公告。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江苏, (略) ,金湖县,淮安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2023年县道安全隐患整改(交安设施)工 (略) 交通运输厅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金湖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金湖县2023年县道安全隐患整改(交安设施)工程的施工图批复》(金交建〔2023〕2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金湖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 (略) 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湖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金湖县境内,共有8条道路(X101、X103、X201、X247、X253、X255、X353、X356),均为县道,其中X201和X353为三级公路,X101小部分路段为四级公路,其余均为二级公路,总里程为89.403km。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即JH-YHZG-JA标段。

招标内容为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建安费:JH-YHZG-JA标段约人民币220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根据《 (略) 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施工。

备注: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下同。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单位)为C级及以上级别(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 (略) 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 (略) 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 (略)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2任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③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任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级、*级资质企业;监理*级、*级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9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分加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206元/标段。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金湖县建设路1号

联系人:柏爱红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 (略)

地址: (略) 盱眙县盱城转盘巷16号

联系人:杨莉莉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9时3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略) 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本项目招标人名称为金湖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金湖县交通运输局的账号发布的招标公告。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江苏, (略) ,金湖县,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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