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医院“失眠认知行为诊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许昌市中心医院“失眠认知行为诊疗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序号 | 资格审查因素 | 说明与要求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
2 |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
3 |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
4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5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①与本项目投标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按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填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7 |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政务平台”网站(www.xxgs.http://**.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xxgs.http://**.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8 | 投标人须具备的特殊 资质证书 | 1、投标产品如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当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时,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当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2、投标产品如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当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如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经营备案凭证属合并办理,则提供合并办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及参数且为注册标准更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投标产品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9 |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响应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响应提供)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供应商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③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0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11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失眠认知行为诊疗系统 | 1、设备需适用于失眠障碍、焦虑和抑郁伴发的失眠、昼夜节律失调导致的失眠、入睡困难、睡眠维持困难、条件性觉醒、睡眠卫生知识匮乏患者的辅助诊断与治疗。 2、设备需具有患者治疗病历的存储和备份功能。 3、设备需具有虚拟现实心理训练功能,可实现线上及线下的治疗需求。 4、设备需具有个体自助完成评估与训练功能。 5、设备医生诊疗管理功能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①需包含患者档案管理、标准化治疗方案、个性化治疗方案、睡眠状态记录、数据汇总和分析等功能; ②设备需具有睡眠评估功能,包含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量表、阿森斯失眠量、Epworth嗜睡量表、失眠严重程度指数量表、清晨型和夜晚型自评量表、睡眠个人信念和态度表、儿童睡眠习惯问卷、清晨夜晚型量表等睡眠评估量表,并需包含焦虑自评量表、生活质量量表(SF-36)、状态焦虑量表、抑郁症筛查量表(PHQ-9)、耶鲁-布朗强迫症状量表、抑郁自评量表、疲劳严重度量表、Morisky服药依从性问卷、广泛性焦虑障碍量表(GAD-7)等睡眠相关测评量表; ③需具有标准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的失眠治疗方案。 ④标准化治疗方案需包含了解失眠与治疗方法、认知识别与放松训练、睡眠卫生与限制疗法、情景体验与专家解析、矛盾意向疗法与刺激控制疗法、预防复发等。每阶段需包含睡眠评估、认知行为学习素材、阶段性认知巩固练习、放松训练、睡眠状态记录等功能。 ⑤个性化治疗方案需包含量表测查、心理治疗、其他疗法(音乐治疗、催眠治疗、松弛治疗、暗示治疗、VR松弛治疗)等功能; ⑥医生可根据患者的认知学习状态选择治疗方法; ⑦需具有诊断报告文字、图表编辑功能; ⑧需具有治疗方案时间预设功能; ⑨需具有在线医患沟通、实时查看患者睡眠数据及日志等信息功能。 6、设备患者治疗管理功能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①需具有自动音频解读、视频解析和动画场景再现的人机交互功能,可实现患者利用认知对话式的自助治疗流程; ②VR治疗技术需包含多场景模式; ③移动终端需具有睡眠记录和数据上传等功能; ④需支持患者在线与医生沟通、量表测评、认知行为治疗、放松训练、睡眠记录等; ⑤穿戴记录设备需可实时监测记录患者睡眠数据,并需可通过移动终端实现睡眠状态电子化记录; ⑥放松治疗需包含暗示治疗、催眠治疗、松弛治疗、音乐治疗、松驰治疗(VR)等多种技术; ⑦需具有断点续测功能; ⑧需可通过穿戴设备记录醒来时间、深度睡眠、浅度睡眠、快速眼动等数据。 7、设备需配套医生管理终端1套、患者治疗终端4套、VR设备套装4套、激光打印机1台、治疗沙发4个、治疗耳机4副和医用推车1辆。 | 套 | 1 |
序号 | 资格审查因素 | 说明与要求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
2 |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
3 |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
4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5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①与本项目投标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按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填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7 |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政务平台”网站(www.xxgs.http://**.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xxgs.http://**.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8 | 投标人须具备的特殊 资质证书 | 1、投标产品如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当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时,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当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2、投标产品如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当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如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经营备案凭证属合并办理,则提供合并办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及参数且为注册标准更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投标产品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9 |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响应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响应提供)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供应商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③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0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11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失眠认知行为诊疗系统 | 1、设备需适用于失眠障碍、焦虑和抑郁伴发的失眠、昼夜节律失调导致的失眠、入睡困难、睡眠维持困难、条件性觉醒、睡眠卫生知识匮乏患者的辅助诊断与治疗。 2、设备需具有患者治疗病历的存储和备份功能。 3、设备需具有虚拟现实心理训练功能,可实现线上及线下的治疗需求。 4、设备需具有个体自助完成评估与训练功能。 5、设备医生诊疗管理功能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①需包含患者档案管理、标准化治疗方案、个性化治疗方案、睡眠状态记录、数据汇总和分析等功能; ②设备需具有睡眠评估功能,包含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量表、阿森斯失眠量、Epworth嗜睡量表、失眠严重程度指数量表、清晨型和夜晚型自评量表、睡眠个人信念和态度表、儿童睡眠习惯问卷、清晨夜晚型量表等睡眠评估量表,并需包含焦虑自评量表、生活质量量表(SF-36)、状态焦虑量表、抑郁症筛查量表(PHQ-9)、耶鲁-布朗强迫症状量表、抑郁自评量表、疲劳严重度量表、Morisky服药依从性问卷、广泛性焦虑障碍量表(GAD-7)等睡眠相关测评量表; ③需具有标准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的失眠治疗方案。 ④标准化治疗方案需包含了解失眠与治疗方法、认知识别与放松训练、睡眠卫生与限制疗法、情景体验与专家解析、矛盾意向疗法与刺激控制疗法、预防复发等。每阶段需包含睡眠评估、认知行为学习素材、阶段性认知巩固练习、放松训练、睡眠状态记录等功能。 ⑤个性化治疗方案需包含量表测查、心理治疗、其他疗法(音乐治疗、催眠治疗、松弛治疗、暗示治疗、VR松弛治疗)等功能; ⑥医生可根据患者的认知学习状态选择治疗方法; ⑦需具有诊断报告文字、图表编辑功能; ⑧需具有治疗方案时间预设功能; ⑨需具有在线医患沟通、实时查看患者睡眠数据及日志等信息功能。 6、设备患者治疗管理功能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①需具有自动音频解读、视频解析和动画场景再现的人机交互功能,可实现患者利用认知对话式的自助治疗流程; ②VR治疗技术需包含多场景模式; ③移动终端需具有睡眠记录和数据上传等功能; ④需支持患者在线与医生沟通、量表测评、认知行为治疗、放松训练、睡眠记录等; ⑤穿戴记录设备需可实时监测记录患者睡眠数据,并需可通过移动终端实现睡眠状态电子化记录; ⑥放松治疗需包含暗示治疗、催眠治疗、松弛治疗、音乐治疗、松驰治疗(VR)等多种技术; ⑦需具有断点续测功能; ⑧需可通过穿戴设备记录醒来时间、深度睡眠、浅度睡眠、快速眼动等数据。 7、设备需配套医生管理终端1套、患者治疗终端4套、VR设备套装4套、激光打印机1台、治疗沙发4个、治疗耳机4副和医用推车1辆。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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