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重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小学施工总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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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重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小学施工总承包工程

在线报名地址,及验证报名资质后查看全文项目名称:清水河重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小学项目编号:2202-*-04-0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清水河重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小学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202-*-04-01-*

工程类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行政监督部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4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塔楼2座200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经办人:林俊明、李静怡、罗思乐、韩旭彤

办公电话:*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2202-*-04-01-*

标段名称:清水河重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小学施工总承包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1-13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5577.* 万元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计划总投资:22726.1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主体结构;

工程地址:项目位于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与清水河六路交叉口处东北侧。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承担具体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如联合体单位仅承担统筹、协调等项目管理工作职责,不承担具体施工任务的,不做资质要求(特别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联合体单位不承担具体施工任务,则无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单位的资质证书,若提供,则不论该单位是否承担施工任务,均按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证书中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则承担具体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3、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中承担具体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拟派项...

, (略) ,罗湖区,深圳
在线报名地址,及验证报名资质后查看全文项目名称:清水河重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小学项目编号:2202-*-04-0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清水河重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小学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202-*-04-01-*

工程类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行政监督部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4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塔楼2座200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经办人:林俊明、李静怡、罗思乐、韩旭彤

办公电话:*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2202-*-04-01-*

标段名称:清水河重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小学施工总承包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1-13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5577.* 万元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计划总投资:22726.1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主体结构;

工程地址:项目位于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与清水河六路交叉口处东北侧。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承担具体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如联合体单位仅承担统筹、协调等项目管理工作职责,不承担具体施工任务的,不做资质要求(特别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联合体单位不承担具体施工任务,则无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单位的资质证书,若提供,则不论该单位是否承担施工任务,均按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证书中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则承担具体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3、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中承担具体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拟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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