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G209宜昌市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二标段:K2049+930~k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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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G209宜昌市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二标段:K2049+930~k20

1、招标条件

G (略) 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 (略) 交通运输厅以鄂交函[2023]1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山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起点桩号为K2049+930,终点桩号为k2092+538,设计里程42.608公里。主要工程内容:科学系统化设置标志标线、改造完善路侧、中央分隔带防护设施,合理设置警示、诱导及减速设施,优化行人及非机动车道、平面交叉口设置,改善行车视距等。

2.3 招标控制价:答疑时公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

2.6 质量标准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程师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近三个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2023年9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8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2、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投标人 2021年度未被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 D级(普通公路),并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公路施工企业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 C 级确定);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略)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4、投标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第1项投标人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第2-3项上传网页查询彩色截图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第4项上传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投标人只能选择本项目两个标段中的任意一个进行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全部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日至**日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略) 委、省人民政府《 (略) 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 (略) 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J2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客服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9、合同签订

自**日起,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8022/TPBidder/login2.ahttp://**%2fTPBidder%2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略) 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10、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日,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招标人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交通运输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0717-*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联系人:万静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

联系人:胡廷勇

电 话:*

,湖北, (略) ,宜昌

1、招标条件

G (略) 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 (略) 交通运输厅以鄂交函[2023]1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山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起点桩号为K2049+930,终点桩号为k2092+538,设计里程42.608公里。主要工程内容:科学系统化设置标志标线、改造完善路侧、中央分隔带防护设施,合理设置警示、诱导及减速设施,优化行人及非机动车道、平面交叉口设置,改善行车视距等。

2.3 招标控制价:答疑时公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

2.6 质量标准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程师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近三个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2023年9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8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2、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投标人 2021年度未被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 D级(普通公路),并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公路施工企业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 C 级确定);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略)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4、投标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第1项投标人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第2-3项上传网页查询彩色截图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第4项上传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投标人只能选择本项目两个标段中的任意一个进行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全部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日至**日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略) 委、省人民政府《 (略) 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 (略) 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J2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客服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9、合同签订

自**日起,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8022/TPBidder/login2.ahttp://**%2fTPBidder%2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略) 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10、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日,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招标人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交通运输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0717-*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联系人:万静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

联系人:胡廷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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