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托管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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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托管服务采购

我单 (略) 各县(市、区)42家中小微企业开展职业健康托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托管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的工作内容。

1.协助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协助企业制订年度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2.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

3.指导企业及时、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的申报(含变更、年度更新),有回执。

4.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6.劳动者个体防护装备的分析与评价;

7.指导企业规范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告知卡。

(二)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管理咨询与监督服务,督促托管企业按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1.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如有;

2.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如有;

3.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如有;

4.管理制度的回顾性修改与发布,如有;

5.企业创建健康企业;

6.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维管理及其效果验证检测;

7.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发现的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其他异常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使接害因素岗位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5%以上;

8.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9.对劳动者完成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含上岗前),参训率达95%以上。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

11.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并通过验收。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20万元以内。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应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四大行业全覆盖(指采矿业、化工、冶金、水泥等行业领域)

(2)投标企业应组建技术服务团队,其中应有不少于一名自治区卫健委职业卫生专家库的专家。

(3)投标企业无失信记录,自2018年1月1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

(4)其他说明:具有本项目采购工作内容类似的业绩的优先,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接采购人通知,30个工作日内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托管时间1年。

(2)验收方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服务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功能要求,予以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为财政国库支付,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六、递交材料及报价时间、地点、形式、联系人

请有意向的企业将相关材料(见附件)以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材料一式五份(一正四副)的标书密封形式, (略) 信息,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8时 (略) 骆越大 (略) 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联系人及电话:农家胜,0771-*。

七、关于公示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卫生监督所)官网公示。

附件:投标人需提交材料清单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卫生监督所)

2023年10月28日

我单 (略) 各县(市、区)42家中小微企业开展职业健康托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托管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的工作内容。

1.协助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协助企业制订年度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2.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

3.指导企业及时、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的申报(含变更、年度更新),有回执。

4.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6.劳动者个体防护装备的分析与评价;

7.指导企业规范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告知卡。

(二)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管理咨询与监督服务,督促托管企业按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1.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如有;

2.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如有;

3.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如有;

4.管理制度的回顾性修改与发布,如有;

5.企业创建健康企业;

6.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维管理及其效果验证检测;

7.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发现的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其他异常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使接害因素岗位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5%以上;

8.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9.对劳动者完成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含上岗前),参训率达95%以上。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

11.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并通过验收。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20万元以内。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应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四大行业全覆盖(指采矿业、化工、冶金、水泥等行业领域)

(2)投标企业应组建技术服务团队,其中应有不少于一名自治区卫健委职业卫生专家库的专家。

(3)投标企业无失信记录,自2018年1月1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

(4)其他说明:具有本项目采购工作内容类似的业绩的优先,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接采购人通知,30个工作日内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托管时间1年。

(2)验收方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服务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功能要求,予以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为财政国库支付,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六、递交材料及报价时间、地点、形式、联系人

请有意向的企业将相关材料(见附件)以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材料一式五份(一正四副)的标书密封形式, (略) 信息,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8时 (略) 骆越大 (略) 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联系人及电话:农家胜,0771-*。

七、关于公示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卫生监督所)官网公示。

附件:投标人需提交材料清单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卫生监督所)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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