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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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询价公告

为做好我区2023年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工作,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 (略)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土函〔2023〕38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采用询价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2023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现向将有关事宜询价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

二、服务内容

1.以往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和第三次国土地调查更新成果为基础,根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2号)、《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印发<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耕地评价函〔2019〕87号)以 (略) 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负责2022-2023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

2.负责建立2023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空间属性数据库。

3.负责2023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编写及其成果图件编制(报告中需单独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级变化情况)。

4.完成评价时间:90天。

5.项目成果需提供专家评审合格结论。

四、资质要求

1.参与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参与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

3.参与单位必须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 (略) 范围内耕地质量(地力)等级评价的工作经历和经验( (略) 范围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的资质单位给予优先考虑)。

4.参与单位具有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土地利用规划专业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文件递交要求

1.报价表、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2016年以来承担的耕地质量(地力)等级评价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包含合同和验收证明或意见)。

3.报价人技术人员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及前6个月内任1个月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

4.报价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及符合投标信用(信用也可提供信用中国等网站截图复印件)要求的声明函。

报价文件封面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袋后在密封袋口加盖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2023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和贵单位名称。

六、中标限价:最高限价5万元整(含税)。

七、定标知会

在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6:00之前由专人或以快递式送达(快递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至少要有三家或三家以上参与询价且资格审查符合询价文件规定,对符合询价文件规定条件和询价报价规定的申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预中标人。最低报价者如超过1个,以抽签确定项目编制单位,将结果通知中标单位。如参与单位未接到我局通知,则表明我局未接受贵单位的报价。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略) 涵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

寄件地址: (略) 涵江区塘北山巷38号(区农业农村局土肥站)。

联系电话:0594-*,139-5077-6528

   (略)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0日

为做好我区2023年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工作,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 (略)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土函〔2023〕38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采用询价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2023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现向将有关事宜询价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

二、服务内容

1.以往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和第三次国土地调查更新成果为基础,根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2号)、《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印发<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耕地评价函〔2019〕87号)以 (略) 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负责2022-2023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

2.负责建立2023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空间属性数据库。

3.负责2023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编写及其成果图件编制(报告中需单独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级变化情况)。

4.完成评价时间:90天。

5.项目成果需提供专家评审合格结论。

四、资质要求

1.参与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参与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

3.参与单位必须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 (略) 范围内耕地质量(地力)等级评价的工作经历和经验( (略) 范围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的资质单位给予优先考虑)。

4.参与单位具有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土地利用规划专业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文件递交要求

1.报价表、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2016年以来承担的耕地质量(地力)等级评价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包含合同和验收证明或意见)。

3.报价人技术人员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及前6个月内任1个月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

4.报价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及符合投标信用(信用也可提供信用中国等网站截图复印件)要求的声明函。

报价文件封面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袋后在密封袋口加盖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2023年涵江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和贵单位名称。

六、中标限价:最高限价5万元整(含税)。

七、定标知会

在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6:00之前由专人或以快递式送达(快递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至少要有三家或三家以上参与询价且资格审查符合询价文件规定,对符合询价文件规定条件和询价报价规定的申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预中标人。最低报价者如超过1个,以抽签确定项目编制单位,将结果通知中标单位。如参与单位未接到我局通知,则表明我局未接受贵单位的报价。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略) 涵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

寄件地址: (略) 涵江区塘北山巷38号(区农业农村局土肥站)。

联系电话:0594-*,139-5077-6528

   (略)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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