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塔垸堤防达标工程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塔垸堤防达标工程
项目名称 |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塔垸堤防达标工程 | ||
项目编号 | A*1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水利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长沙县 |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塔垸堤防达标工程于2023年10月2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答疑及补充公告。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1、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技术负责人存在完工未验收或者完工待验收的项目,是否判定为有在建项目,从而否决投标
答: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执行。
2、如果完工未验收和完工待验收项目不算有在建项目,那是否可以算投标人以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
答: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执行。
3、拟任技术负责人存在在建项目是否会废标
答: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执行。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建情况是否仅以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 (略) 公路水路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网、 (略) 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中查询信息为准。如在上述网站之外的官网或平台查到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有在建项目是否应该按废标处理
答: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执行。
5、若投标人因无相关资质,没有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 (略) 公路水路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网进行注册,是否无需提供上述两个平台的无在建查询截图
答: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执行。
二、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1、补充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4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内(指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629万元(最终按最高投标限价70%设置)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完成时间以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完成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期限内的即为合格。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近三年内(指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相应身份成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629万元(最终按最高投标限价70%设置)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姓名以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网页截图中标明的为准。相关业绩认定:验收鉴定书资料上必须有本人签字。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近三年内(指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相应身份成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629万元(最终按最高投标限价70%设置)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网页截图中标明的为准。相关业绩认定:验收鉴定书资料上必须有本人签字。
6、本次招标为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塔垸堤防达标工程,投标人根据本次补充发布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项目名称 |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塔垸堤防达标工程 | ||
项目编号 | A*1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水利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长沙县 |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塔垸堤防达标工程于2023年10月2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答疑及补充公告。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1、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技术负责人存在完工未验收或者完工待验收的项目,是否判定为有在建项目,从而否决投标
答: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执行。
2、如果完工未验收和完工待验收项目不算有在建项目,那是否可以算投标人以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
答: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执行。
3、拟任技术负责人存在在建项目是否会废标
答: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执行。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建情况是否仅以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 (略) 公路水路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网、 (略) 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中查询信息为准。如在上述网站之外的官网或平台查到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有在建项目是否应该按废标处理
答: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执行。
5、若投标人因无相关资质,没有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 (略) 公路水路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网进行注册,是否无需提供上述两个平台的无在建查询截图
答: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执行。
二、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1、补充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4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内(指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629万元(最终按最高投标限价70%设置)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完成时间以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完成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期限内的即为合格。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近三年内(指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相应身份成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629万元(最终按最高投标限价70%设置)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姓名以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网页截图中标明的为准。相关业绩认定:验收鉴定书资料上必须有本人签字。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近三年内(指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相应身份成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629万元(最终按最高投标限价70%设置)的新建河道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网页截图中标明的为准。相关业绩认定:验收鉴定书资料上必须有本人签字。
6、本次招标为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塔垸堤防达标工程,投标人根据本次补充发布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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