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人工智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防控成套技术研究与应用采购公告
基于人工智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防控成套技术研究与应用采购公告
基于人工智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防控成套技术研究与应用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CZX-2023-FW11074)
广西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西新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基于人工智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防控成套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本项目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1项目概况:《基于人工智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防控成套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获得2022年广西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支持,依托“巴马至平果高速公路建养安全科技示范工程”开展,招标人为该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现有辅助管理的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还处于初步信息化阶段,只有当接到相关警情或事后通过人工调阅现场 /历史视频分析处理相关安全问题,尚未达到智能化水平,人工处理海量多媒体数据已不太现实。本项目以高速公路服务区智慧化管理与服务需求为导向,重点针对路网服务区安全防控尤其是服务区危化品车辆、加油站主动安全防控、重点人员管理的突出问题展开研究,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多源信息融合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便捷安装、精准感知、智慧管控、精确评价的高速公路智慧服务区成套安全防控系统,提升服务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人工智能技术在“巴马至平果高速公路建养安全科技示范工程”的落地运用提供新技术思路,积极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实施,提升科技兴安水平,为民众安全出行及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支撑,推进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兴安工程示范的建设进程。
2.2本次采购范围和内容为:基于人工智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防控技术算法研究与应用;热成像与光学传感模块研发;成果示范应用,完成相应的考核指标。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4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2 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承担过以下任何1项业绩:①高速公路信息集成系统;或②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项目;或③高速公路科研项目相关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需提供能反映上述相关项目信息的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关键考核信息,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盖章证明或主管部门盖章资料等其他材料作为补充证明)。
3.3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个;
(2)联合体各方的资格须分别满足本公告第3.1款的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事宜,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1 时间:2023年 10 月 30日至:2023年 11 月 6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上时间为采购代理机构审核证明材料时间,超过时间提交申请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审核。
4.2地点: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系统”)线上获取。
4.3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在线申请须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以下证明资料(组成联合体的,仅需牵头单位申请注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时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的,证明资料需盖联合体各方盖章,其余资料牵头人盖章即可)
备注:①投标人未在电子招投标系统注册的,请按电子招投标系统规定完成投标人的注册。注册完成后方可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若对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有疑问,可在电子招投标系统 “帮助中心”界面下载相应指导资料。②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证明资料的在线申请审核不予通过;③证明资料在线通过审核后投标人即可在线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5.1 投标文件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应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0 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自行登*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2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网站发布。
采购人:广西新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19楼
邮编:*
联系人:蔡工
电话:077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 址: (略) 良庆区金龙路2号广西能源大厦10楼
联 系 人:覃旭平、傅根
电 话:0771-*、0771-*
电子邮箱:*@*63.com
采 购 人:广西新 (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3年 10 月 30 日
基于人工智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防控成套技术研究与应用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CZX-2023-FW11074)
广西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西新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基于人工智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防控成套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本项目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1项目概况:《基于人工智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防控成套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获得2022年广西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支持,依托“巴马至平果高速公路建养安全科技示范工程”开展,招标人为该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现有辅助管理的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还处于初步信息化阶段,只有当接到相关警情或事后通过人工调阅现场 /历史视频分析处理相关安全问题,尚未达到智能化水平,人工处理海量多媒体数据已不太现实。本项目以高速公路服务区智慧化管理与服务需求为导向,重点针对路网服务区安全防控尤其是服务区危化品车辆、加油站主动安全防控、重点人员管理的突出问题展开研究,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多源信息融合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便捷安装、精准感知、智慧管控、精确评价的高速公路智慧服务区成套安全防控系统,提升服务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人工智能技术在“巴马至平果高速公路建养安全科技示范工程”的落地运用提供新技术思路,积极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实施,提升科技兴安水平,为民众安全出行及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支撑,推进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兴安工程示范的建设进程。
2.2本次采购范围和内容为:基于人工智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防控技术算法研究与应用;热成像与光学传感模块研发;成果示范应用,完成相应的考核指标。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4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2 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承担过以下任何1项业绩:①高速公路信息集成系统;或②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项目;或③高速公路科研项目相关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需提供能反映上述相关项目信息的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关键考核信息,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盖章证明或主管部门盖章资料等其他材料作为补充证明)。
3.3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个;
(2)联合体各方的资格须分别满足本公告第3.1款的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事宜,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1 时间:2023年 10 月 30日至:2023年 11 月 6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上时间为采购代理机构审核证明材料时间,超过时间提交申请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审核。
4.2地点: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系统”)线上获取。
4.3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在线申请须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以下证明资料(组成联合体的,仅需牵头单位申请注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时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的,证明资料需盖联合体各方盖章,其余资料牵头人盖章即可)
备注:①投标人未在电子招投标系统注册的,请按电子招投标系统规定完成投标人的注册。注册完成后方可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若对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有疑问,可在电子招投标系统 “帮助中心”界面下载相应指导资料。②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证明资料的在线申请审核不予通过;③证明资料在线通过审核后投标人即可在线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5.1 投标文件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应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0 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自行登*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2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广西北 (略) 电子招采平台(http://**)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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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良庆区金龙路2号广西能源大厦10楼
联 系 人:覃旭平、傅根
电 话:0771-*、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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