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工程档案整理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工程档案整理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工程档案整理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略) (略) 受 (略) 的委托,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工程档案整理服务”询比采购活动。凡有意参加者,请在“ (略) (略) 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简称“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 (略)
2.项目名称: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工程档案整理服务
3.项目编号:GN2023-08-5090
4.采购内容: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工程档案整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档案整理
①根据中国 (略) 及中国铁 (略) 关于项目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完成合肥至安庆铁路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施工图、咨询、变更)、施工竣工阶段形成所有文件(含图纸)的检查、整理、组卷、核页、页码打印、数字化扫描、图像质检、全文检索处理(转双层PDF)、数据导入、软封皮及档案盒打印、装订及竣工资料的数据导入、数据对接、全文检索(转双层PDF)处理等项目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全部工作,形成合格的项目科技档案、文书档案;
②协助采购人完成国家档案验收相关工作,确保内容完整、门类齐全、数量清楚、编目清晰、安全保管、备份措施完备;
③建立系统全面的项目档案数据资源库(电子和纸质);
④与采购人档案整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协助接收参建单位移交的项目档案
①对参建单位的档案整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②对参建单位移交的纸质(电子)档案进行核对;
③根据已确定好的档号顺序进行实物档案排序上架;
④核对扫描件、电子目录、纸质实物三者一一对应;
⑤与接收参建单位移交的项目档案相关的其他工作。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6.最高限价总价:122.5万元,最高限价单价详见采购文件。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项目档案通过国家主管部门专项验收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铁 (略) 轨道交通的档案整理或档案咨询或档案管理或档案保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发布媒介
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6日17:00。
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发布后,供应商应当通过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http://**)下载。
3.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略) (略) 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http://**)上发布。
四、询比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年11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及开启地点: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2楼第4开标室。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拒绝接受。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清华路启迪科技城创新广场3号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
2.纪检监督信息: (略) (略) 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551-*
3.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张健、张盼腾
电话:0551-*、*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线上支付,支付二维码详见附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供应商扫描支付二维码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支付成功后,将支付页面截图上传至平台并提交审核,同时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4.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略)
(略) (略)
2023年10月30日
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工程档案整理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略) (略) 受 (略) 的委托,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工程档案整理服务”询比采购活动。凡有意参加者,请在“ (略) (略) 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简称“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 (略)
2.项目名称: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工程档案整理服务
3.项目编号:GN2023-08-5090
4.采购内容: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工程档案整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档案整理
①根据中国 (略) 及中国铁 (略) 关于项目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完成合肥至安庆铁路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施工图、咨询、变更)、施工竣工阶段形成所有文件(含图纸)的检查、整理、组卷、核页、页码打印、数字化扫描、图像质检、全文检索处理(转双层PDF)、数据导入、软封皮及档案盒打印、装订及竣工资料的数据导入、数据对接、全文检索(转双层PDF)处理等项目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全部工作,形成合格的项目科技档案、文书档案;
②协助采购人完成国家档案验收相关工作,确保内容完整、门类齐全、数量清楚、编目清晰、安全保管、备份措施完备;
③建立系统全面的项目档案数据资源库(电子和纸质);
④与采购人档案整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协助接收参建单位移交的项目档案
①对参建单位的档案整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②对参建单位移交的纸质(电子)档案进行核对;
③根据已确定好的档号顺序进行实物档案排序上架;
④核对扫描件、电子目录、纸质实物三者一一对应;
⑤与接收参建单位移交的项目档案相关的其他工作。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6.最高限价总价:122.5万元,最高限价单价详见采购文件。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新建合肥至安庆铁路项目档案通过国家主管部门专项验收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铁 (略) 轨道交通的档案整理或档案咨询或档案管理或档案保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发布媒介
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6日17:00。
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发布后,供应商应当通过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http://**)下载。
3.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略) (略) 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http://**)上发布。
四、询比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年11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及开启地点: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2楼第4开标室。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拒绝接受。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清华路启迪科技城创新广场3号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
2.纪检监督信息: (略) (略) 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551-*
3.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张健、张盼腾
电话:0551-*、*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线上支付,支付二维码详见附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供应商扫描支付二维码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支付成功后,将支付页面截图上传至平台并提交审核,同时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4.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略)
(略) (略)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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