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才评价有限公司10月货物采购
内蒙古人才评价有限公司10月货物采购
项目名称 | 内蒙古人才评价有限公司10月货物采购 | ||
采购起始日期 | 2023-10-31 10:00:00 | 采购截止日期 | 2023-11-01 17:00:00 |
采购 概况 | 采购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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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 13330.00 |
技术参 数及需 求 | 严格按照采购要求报价,注意报价税率问题,一旦报价不许修改,按报价明细供货 |
竞价人 资格条 件 | 1.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2.(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复印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2.信用中国(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交易 条件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签署时间:2023年11月;签署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 2.履约保证金(元): 300(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3.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结束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申请退款 |
验收约定 | 1.交货时间:2023年11月 2.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丰州路52号 3.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 4.规格确认:按采购要求供货,按照竞价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材料 5.验收方式:按合同要求验收 | |
结算约定 | 1.付款方式:网银转账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3.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
竞价 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交易 指南 | 竞价提示 | 1、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委托平台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供应商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金充值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供应商报价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时通过平台绑定的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 2、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 3、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成交方。报价过程中,报价人应当认真严肃地进行报价,一经成交,不得撤销。因网络环境报价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原因,报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报价认定以系统记录数据为准。 4、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如有必要采购单位会在报价时间开始前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回复,请保持关注。 | |||
报名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11-01 17:00:00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300.00 2.时间:2023-11-01 17:00:00前 3.退还:成交后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中标结束后30个工作日退还 中标结束后30个工作日退还) | ||||
竞价时间 | 1.竞价开始时间: 2023-10-31 10:00:00 2.竞价结束时间: 2023-11-01 17:00:00 | ||||
服务费 | 中标单位需在退中标保证金前向e交易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5%收取,最低收取100.00元) 成交后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业务咨询 | 名称:内 (略)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丰州路52号 联系人:姜懿桐 联系方式:* |
e交易 | 地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4号楼21楼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828-9082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人才评价有限公司10月货物采购 | ||
采购起始日期 | 2023-10-31 10:00:00 | 采购截止日期 | 2023-11-01 17:00:00 |
采购 概况 | 采购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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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 13330.00 |
技术参 数及需 求 | 严格按照采购要求报价,注意报价税率问题,一旦报价不许修改,按报价明细供货 |
竞价人 资格条 件 | 1.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2.(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复印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2.信用中国(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交易 条件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签署时间:2023年11月;签署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 2.履约保证金(元): 300(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3.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结束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申请退款 |
验收约定 | 1.交货时间:2023年11月 2.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丰州路52号 3.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 4.规格确认:按采购要求供货,按照竞价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材料 5.验收方式:按合同要求验收 | |
结算约定 | 1.付款方式:网银转账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3.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
竞价 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交易 指南 | 竞价提示 | 1、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委托平台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供应商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金充值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供应商报价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时通过平台绑定的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 2、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 3、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成交方。报价过程中,报价人应当认真严肃地进行报价,一经成交,不得撤销。因网络环境报价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原因,报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报价认定以系统记录数据为准。 4、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如有必要采购单位会在报价时间开始前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回复,请保持关注。 | |||
报名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11-01 17:00:00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300.00 2.时间:2023-11-01 17:00:00前 3.退还:成交后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中标结束后30个工作日退还 中标结束后30个工作日退还) | ||||
竞价时间 | 1.竞价开始时间: 2023-10-31 10:00:00 2.竞价结束时间: 2023-11-01 17:00:00 | ||||
服务费 | 中标单位需在退中标保证金前向e交易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5%收取,最低收取100.00元) 成交后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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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业务咨询 | 名称:内 (略)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丰州路52号 联系人:姜懿桐 联系方式:* |
e交易 | 地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4号楼21楼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828-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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