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湘西州“五好”园区用地综合评价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比选湘西州“五好”园区用地综合评价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比选湘西州“五好”园区用地综合评价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拟开展我州“五好”园区用地综合评价工作,现就此项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湘西州“五好”园区用地综合评价工作,经费预算24万元(参选单位的报价不高于项目预算,否则作无效参选处理)。
三、工作内容
根据湘西自治州《2023年“五好”园区考核评价办法》,完成湘西自治州产业园区用地情况监测、数据采集和综合评价,核实园区三类低效土地处置和集约利用情况,形成月度评价报告、指标表等工作。
四、项目完成时限
项目计划于2024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
五、申报条件
1、参选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项目申请单位应具有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资质。
6、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按照委托单位要求参加项目报送过程中的相关工作会议,并按要求汇报工作成果。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18:00(北京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
1、参选单位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公司相关资质证书;
5、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情况(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7、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报价函原件(格式自拟,予以密封提交)。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盖公章确认,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4、组织评审: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结合申报单位的经费预算、资质能力、以往参与项目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如果报价相同优先选择在湘西 (略) ,结果确定后,将在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公示信息。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进行直购、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略) (略) 乾州街道载福路4号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
联系方式:朱女士0743-*
关于公开比选湘西州“五好”园区用地综合评价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拟开展我州“五好”园区用地综合评价工作,现就此项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湘西州“五好”园区用地综合评价工作,经费预算24万元(参选单位的报价不高于项目预算,否则作无效参选处理)。
三、工作内容
根据湘西自治州《2023年“五好”园区考核评价办法》,完成湘西自治州产业园区用地情况监测、数据采集和综合评价,核实园区三类低效土地处置和集约利用情况,形成月度评价报告、指标表等工作。
四、项目完成时限
项目计划于2024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
五、申报条件
1、参选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项目申请单位应具有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资质。
6、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按照委托单位要求参加项目报送过程中的相关工作会议,并按要求汇报工作成果。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18:00(北京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
1、参选单位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公司相关资质证书;
5、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情况(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7、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报价函原件(格式自拟,予以密封提交)。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盖公章确认,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4、组织评审: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结合申报单位的经费预算、资质能力、以往参与项目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如果报价相同优先选择在湘西 (略) ,结果确定后,将在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公示信息。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进行直购、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略) (略) 乾州街道载福路4号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
联系方式:朱女士0743-*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