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乡村振兴局中兴镇加龙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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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澄迈县乡村振兴局中兴镇加龙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兴镇加龙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琼山区红城湖路26-1号高路华小区3号楼13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BD*

项目名称:中兴镇加龙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兴镇加龙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在澄迈县中兴镇加龙村,主要有道路工程、盖板沟、隔离栅、路灯等。

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须为符合招标文件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3)由同一专业 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 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通知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略) 财政厅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①可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 (略) 章程(复印件)。}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1.5、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1.7、供应商亦可针对资格要求的内容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2、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 (略) 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诚信档案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 . court . gov . 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须为符合招标文件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3)由同一专业 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 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 至 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琼山区红城湖路26-1号高路华小区3号楼1302房

方式:线下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招标投标协会6号开标室【 (略) 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招标投标协会6号开标室【 (略) 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澄迈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综合执法局二楼

联系方式:方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 (略)

地 址: (略) 琼山区红城湖路26-1号高路华小区3号楼1302房

联系方式:黄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

,海南,澄迈县

项目概况

中兴镇加龙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琼山区红城湖路26-1号高路华小区3号楼13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BD*

项目名称:中兴镇加龙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兴镇加龙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在澄迈县中兴镇加龙村,主要有道路工程、盖板沟、隔离栅、路灯等。

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须为符合招标文件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3)由同一专业 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 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通知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略) 财政厅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①可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 (略) 章程(复印件)。}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1.5、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1.7、供应商亦可针对资格要求的内容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2、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 (略) 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诚信档案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 . court . gov . 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须为符合招标文件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3)由同一专业 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 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 至 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琼山区红城湖路26-1号高路华小区3号楼1302房

方式:线下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招标投标协会6号开标室【 (略) 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招标投标协会6号开标室【 (略) 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澄迈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综合执法局二楼

联系方式:方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 (略)

地 址: (略) 琼山区红城湖路26-1号高路华小区3号楼1302房

联系方式:黄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

,海南,澄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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