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公安厅办公区室外绿化及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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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公安厅办公区室外绿化及道路硬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34XZ1ZJ0324
项目名称:公安厅办公区室外绿化及道路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公安厅办公区室外绿化及道路硬化项目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院落占地面积约29700㎡,此次项目施工面积绿化面积约20000㎡,硬化面积约7000㎡。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绿化分区,种植乔木、灌木、花卉及绿植草坪,种植完成中安装绿化用滴灌、绿化用电等配套设备;园区橡胶道路约1000㎡,沥青混凝土硬化地面约4400㎡,道路及硬化地面周边安装路沿石;制作安装景观石、圆形树池、廊架、景观长廊、观景平台、四角亭、花池各一座;石材台阶、石材汀步若干;亮化路灯约60盏,绿化景观灯19套;标志带约1200m。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10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中小企业政策为: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线上(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健
电 话:*
项目概况
公安厅办公区室外绿化及道路硬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34XZ1ZJ0324
项目名称:公安厅办公区室外绿化及道路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公安厅办公区室外绿化及道路硬化项目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院落占地面积约29700㎡,此次项目施工面积绿化面积约20000㎡,硬化面积约7000㎡。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绿化分区,种植乔木、灌木、花卉及绿植草坪,种植完成中安装绿化用滴灌、绿化用电等配套设备;园区橡胶道路约1000㎡,沥青混凝土硬化地面约4400㎡,道路及硬化地面周边安装路沿石;制作安装景观石、圆形树池、廊架、景观长廊、观景平台、四角亭、花池各一座;石材台阶、石材汀步若干;亮化路灯约60盏,绿化景观灯19套;标志带约1200m。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10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中小企业政策为: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线上(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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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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