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发稿时间 :2023-11-02
项目信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6 10:00 | 竞价时长: | 60分钟 | |
项目编号: | LYGJJ* | 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海州分局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 | |||
采购人名称: | (略) 公安局海州分局 | 联系方式: | * | |
交货天数(工作日): | 5 | 质保期: | 3年 | |
采购总预算(元) | 34000.0 | 交货地址: | (略) 海州区开发区前许路7号 | |
备注说明: | 以上设备含安装调试 | |||
型号信息 |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
维山高拍仪 | A3 | 4 | ||
神思身份证读卡器 | SS628 | 6 | ||
熵基指纹采集仪 | Iive10R | 6 | ||
科达数据采集站 | ZCS-KDCA3 | 1 | ||
技术配置 | ||||
1.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支持桌面立式、壁挂式等多种安装方式; 2.▲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采用扩展坞的模块化结构设计,扩展坞支持按需插接,本次配置3个扩展坞; 3.执法数据采集设备每个槽位应具有标准USB2.0接口,应支持通过配置的USB线缆接入type_C、mini-usb、micro-usb接口的执法记录仪,实现对执法记录仪自动充电和数据同步; 4.执法记录仪接入后,采集工作站应能自动获取执法记录仪的产品序号和警号,查验是否进行关联配置,如未关联,应能通过密码验证和关联配置完成注册; 5.▲用户申请执法记录仪时,执法数据采集设备槽位应具有指示灯或声音等提示信息,告知用户当前槽位的执法仪为正在申领的设备。指示灯或声音提示周期应不小于60s,超时无人申领时,执法记录仪应能自动恢复接入状态(提供具备CNAS、CMA和CAL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或手动清空已完成数据上传的执法记录仪内部数据; 7.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对接入的执法记录仪时间校正,时间应精准到“年、月、日、时、分、秒”; 8.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对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自动充电并显示充电状态,并应能同时对多个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充电; 9.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显示每台接入的执法记录仪的设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执法记录仪产品序号、警号、执法记录仪的充电电量、数据采集进度等)和执法数据采集设备的存储总容量、剩余容量、采集接口编号等信息,未接入执法记录仪的接口,应显示当前接口状态为空闲; 10.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软件界面应详细展示设备当前存储容量、告警信息、设备IP地址、设备MAC地址、设备时间及执法记录仪文件同步状态等信息 ; 11.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设置操作权限,未经授权的用户不可对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进行操作,经授权的用户操作权限应有分级管理机制; 12.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可选择任一接入的执法记录仪取消其数据导入,执法记录仪和数据采集站中存储的数据应不丢失;数据采集站出现断电、重启、死机或执法记录仪出现意外断开连接等情况,执法记录仪和数据采集站中存储数据及配置信息应不丢失, 其他参数见货物清单 | ||||
发稿时间 :2023-11-02
项目信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6 10:00 | 竞价时长: | 60分钟 | |
项目编号: | LYGJJ* | 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海州分局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 | |||
采购人名称: | (略) 公安局海州分局 | 联系方式: | * | |
交货天数(工作日): | 5 | 质保期: | 3年 | |
采购总预算(元) | 34000.0 | 交货地址: | (略) 海州区开发区前许路7号 | |
备注说明: | 以上设备含安装调试 | |||
型号信息 |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
维山高拍仪 | A3 | 4 | ||
神思身份证读卡器 | SS628 | 6 | ||
熵基指纹采集仪 | Iive10R | 6 | ||
科达数据采集站 | ZCS-KDCA3 | 1 | ||
技术配置 | ||||
1.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支持桌面立式、壁挂式等多种安装方式; 2.▲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采用扩展坞的模块化结构设计,扩展坞支持按需插接,本次配置3个扩展坞; 3.执法数据采集设备每个槽位应具有标准USB2.0接口,应支持通过配置的USB线缆接入type_C、mini-usb、micro-usb接口的执法记录仪,实现对执法记录仪自动充电和数据同步; 4.执法记录仪接入后,采集工作站应能自动获取执法记录仪的产品序号和警号,查验是否进行关联配置,如未关联,应能通过密码验证和关联配置完成注册; 5.▲用户申请执法记录仪时,执法数据采集设备槽位应具有指示灯或声音等提示信息,告知用户当前槽位的执法仪为正在申领的设备。指示灯或声音提示周期应不小于60s,超时无人申领时,执法记录仪应能自动恢复接入状态(提供具备CNAS、CMA和CAL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或手动清空已完成数据上传的执法记录仪内部数据; 7.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对接入的执法记录仪时间校正,时间应精准到“年、月、日、时、分、秒”; 8.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对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自动充电并显示充电状态,并应能同时对多个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充电; 9.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显示每台接入的执法记录仪的设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执法记录仪产品序号、警号、执法记录仪的充电电量、数据采集进度等)和执法数据采集设备的存储总容量、剩余容量、采集接口编号等信息,未接入执法记录仪的接口,应显示当前接口状态为空闲; 10.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软件界面应详细展示设备当前存储容量、告警信息、设备IP地址、设备MAC地址、设备时间及执法记录仪文件同步状态等信息 ; 11.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设置操作权限,未经授权的用户不可对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进行操作,经授权的用户操作权限应有分级管理机制; 12.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可选择任一接入的执法记录仪取消其数据导入,执法记录仪和数据采集站中存储的数据应不丢失;数据采集站出现断电、重启、死机或执法记录仪出现意外断开连接等情况,执法记录仪和数据采集站中存储数据及配置信息应不丢失, 其他参数见货物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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