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性蛋白酶采购公告
酸性蛋白酶采购公告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等级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 | 酸性蛋白酶 | *u/ml | 千克 | 5000 | 酒精车间 | 本次合同周期为两个月,数量为预计用量,每月按照需方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按GB 1886.17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等级标准执行。 |
交货地址 | 点击查看>>** ,广西中 (略)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13%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物资报价要求 | 接受部分报价 | |
供应商报价要求 | 到厂现汇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90天内价格有效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招商代理 | |
注册资金 | 200.00万元以上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优质采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产品授权销售证书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以需方实际需求时间为准。 |
3 | 付款方式 | 货到付款,需方收到产品并验收合格,且收到供方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 日内,一次向供方以电汇方式支付全部货款。 |
4 | 供应商报价供货量 | 按照采购数量报价 |
报价须知 | 1、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予出现二次报价高于前一次报价,如因输入错误导致出现的,需出具说明并加盖公章连同报价单一并上传。如第一次出现二次报价高于前一次报价的,经核实后给予供应商警告并在供应商评价时进行考核处理;如出现第二次的,该供应商一年内不能参与广西中 (略) 的采购业务报价。 2、对于成 (略) 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的,将该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并报至优质采平台处理。 3、本次报价按照 元/公斤的形式报价,报价为每公斤单价,系统自动算出总价。供应商报价时需注明品牌名称及规格型号,品牌名称要求符合 GB 1886.17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等级。所 (略) 指定地点含税价格,提供税率为 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随车提供出厂化验单。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参与报价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5、采购项目可以分拆,无保证金。此项目为多次报价。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可进行分配。 6、本项目只接受中粮生物科技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7、本次计划量为5000公斤,每月按照车间实际需求量签订采购合同。 8、供应商所报物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本次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等级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
1 | * | 酸性蛋白酶 | *u/ml | 千克 | 5000.00 | 本次合同周期为两个月,数量为预计用量,每月按照需方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 无附件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等级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 | 酸性蛋白酶 | *u/ml | 千克 | 5000 | 酒精车间 | 本次合同周期为两个月,数量为预计用量,每月按照需方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按GB 1886.17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等级标准执行。 |
交货地址 | 点击查看>>** ,广西中 (略)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13%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物资报价要求 | 接受部分报价 | |
供应商报价要求 | 到厂现汇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90天内价格有效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招商代理 | |
注册资金 | 200.00万元以上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优质采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产品授权销售证书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以需方实际需求时间为准。 |
3 | 付款方式 | 货到付款,需方收到产品并验收合格,且收到供方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 日内,一次向供方以电汇方式支付全部货款。 |
4 | 供应商报价供货量 | 按照采购数量报价 |
报价须知 | 1、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予出现二次报价高于前一次报价,如因输入错误导致出现的,需出具说明并加盖公章连同报价单一并上传。如第一次出现二次报价高于前一次报价的,经核实后给予供应商警告并在供应商评价时进行考核处理;如出现第二次的,该供应商一年内不能参与广西中 (略) 的采购业务报价。 2、对于成 (略) 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的,将该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并报至优质采平台处理。 3、本次报价按照 元/公斤的形式报价,报价为每公斤单价,系统自动算出总价。供应商报价时需注明品牌名称及规格型号,品牌名称要求符合 GB 1886.17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等级。所 (略) 指定地点含税价格,提供税率为 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随车提供出厂化验单。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参与报价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5、采购项目可以分拆,无保证金。此项目为多次报价。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可进行分配。 6、本项目只接受中粮生物科技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7、本次计划量为5000公斤,每月按照车间实际需求量签订采购合同。 8、供应商所报物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本次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等级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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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酸性蛋白酶 | *u/ml | 千克 | 5000.00 | 本次合同周期为两个月,数量为预计用量,每月按照需方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 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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