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苏仙区公共停车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郴州苏仙区公共停车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郴州苏仙区公共停车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苏仙区公共停车位建设项目已由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苏项证〔2023〕1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苏仙区公共停车位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略) 苏仙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对苏仙区停车位进行改造,建立网上云平台智慧中心;包括地面停车场及路边停车泊位改造,其中地面停车场28个,含车位13232个,路边停车泊位22535个。构建智慧停车场应用平台,包括停车场管理系统28套,网上云平台建设和手机客户端开发等。
2.4 计划工期:一年。
2.5 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招标范围:郴州苏仙区公共停车位建设项目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
2.9 招标代理费取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及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约定收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略) 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 (略) 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 拟任项目技术负 (略) 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 (略)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且配备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开标时均无在其它项目中任职。
3.6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略) 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湖南信用网(http://**.cn)上为准。
3.9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规定,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工程中标金额的5%。在签订合同前须交清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5.3 履约保证金在业主工程验收合格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到原账号。
5.4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为中标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弃标,招标人应重新确认备选单位为中标人并及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5.5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7日内必须进场施工,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由备选单位依次替补。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止,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3:00到5: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6.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法正 (略) ( (略) 民权路五岭国际玉荷园19栋601室)(指定地点)
6.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获取。
6.4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有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招标质疑与答疑
7.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8.2 开标地点: (略) 民权路五岭国际玉荷园19栋601室
8.3 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开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苏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 (略) 苏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5-*。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苏仙区苏仙岭街道苏仙区创新创业大楼
联系人:蔡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 (略)
地 址: (略) 民权路五岭国际玉荷园19栋601室
联系人:刘春琪
电 话:0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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