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公路P1合同段项目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采购公告
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公路P1合同段项目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采购公告
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公路P1合同段项 (略) 高速 (略) 承建,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本项目A2-1施工段落 路基土建 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采 (略) 高速 (略)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三明 市大田县。
1.2 项目的规模:
A2-1施工段落起点位于建设镇建忠村查堆坪附近(K7+600),经过建设镇,进入太华镇罗丰村境内至终点(K16+900),主线里程9.3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主要工程量有:挖方390万立方米,填方346.81万立方米;主线桥梁524米/2座,匝道桥梁桥梁48米/1座;圆管涵120米/16道,盖板涵2257.58米/49道;改路12条,长度4.6公里。
1.3 采购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采购分为 1 个施工劳务合作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注:本表主要工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是 (略) 高速 (略) 综合工程施工分包、或专业工程施工分包、或同时进入路基工程和桥梁工程劳务合作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座长度500米以上大桥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00万元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劳务合作(劳务分包)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劳务合作(劳务分包)施工;
(4)信誉良好,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4项和附录4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2 本次采购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 (略) 不属于关联企业, (略) (略) 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申请参加同一劳务合作合同段采购,否则所有关联企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 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1日, (略) 高速 (略) 网站(http://**)招标采购-工程招标版块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采购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 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 (略)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 (略) 高速 (略) 视频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等信息应与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5 供应商填 (略) 自有人员,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 (略) 高速 (略) (http://**)等网站上发布。
7.采购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8.其他事项
8.1 评审结束后,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高速 (略) (http://**)等网站上进行公示。
8.2 其它补充内容: / 。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高速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
邮 编:*
联 系 人:童先生
电 话:(0592)*
电子邮箱:*(at)qq.com
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公路三明段P1合同段项目采购文件.rar
2023年11月6日
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公路P1合同段项 (略) 高速 (略) 承建,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本项目A2-1施工段落 路基土建 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采 (略) 高速 (略)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三明 市大田县。
1.2 项目的规模:
A2-1施工段落起点位于建设镇建忠村查堆坪附近(K7+600),经过建设镇,进入太华镇罗丰村境内至终点(K16+900),主线里程9.3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主要工程量有:挖方390万立方米,填方346.81万立方米;主线桥梁524米/2座,匝道桥梁桥梁48米/1座;圆管涵120米/16道,盖板涵2257.58米/49道;改路12条,长度4.6公里。
1.3 采购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采购分为 1 个施工劳务合作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注:本表主要工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是 (略) 高速 (略) 综合工程施工分包、或专业工程施工分包、或同时进入路基工程和桥梁工程劳务合作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座长度500米以上大桥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00万元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劳务合作(劳务分包)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劳务合作(劳务分包)施工;
(4)信誉良好,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4项和附录4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2 本次采购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 (略) 不属于关联企业, (略) (略) 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申请参加同一劳务合作合同段采购,否则所有关联企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 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1日, (略) 高速 (略) 网站(http://**)招标采购-工程招标版块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采购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 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 (略)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 (略) 高速 (略) 视频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等信息应与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5 供应商填 (略) 自有人员,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 (略) 高速 (略) (http://**)等网站上发布。
7.采购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8.其他事项
8.1 评审结束后,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略) 高速 (略) (http://**)等网站上进行公示。
8.2 其它补充内容: / 。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高速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
邮 编:*
联 系 人:童先生
电 话:(0592)*
电子邮箱:*(at)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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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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