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中山北路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中山北路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中山北路视频监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e交易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Z*P32038
1.2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中山北路视频监控改造项目
1.3预算金额:60万元
1.4最高限价:60万元。
1.5采购需求: 本次中山北路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旨在对中山北路老楼(该楼共有20层,包括地下1层)住宿部分5-20层及3层、4层,大楼的室外周边部分一些已损坏的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更换及安装。涉及的改造楼层每层建筑面积约为450平米。该项目主要包括前端摄像机的更新以及区域补盲增加新摄像机、中间网络传输设备的增补,原监控机房内的存储服务器、硬盘的增加,临时监控室的显示设备增加。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交付至可使用状态。
1.7行业划分:制造业;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2.1 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2.1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 地点:e交易平台(http://**)。
3.3 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e交易平台(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服务费300元,下载后不退。
(二)平台网址为:http://**。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三) 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四)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六)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3
4.3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磋商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2023年11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3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本次磋商请按“标段”获取磋商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标段”开启、磋商。
7.3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秋实(商务) 025-*
魏枫 (技术) *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浦江路30号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鼓楼创新广场D座1002室
联系电话:025-*,*
联系传真:025-*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希稳
电 话:025-*,*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2023年11月8日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中山北路视频监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e交易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Z*P32038
1.2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中山北路视频监控改造项目
1.3预算金额:60万元
1.4最高限价:60万元。
1.5采购需求: 本次中山北路视频监控设备购置项目旨在对中山北路老楼(该楼共有20层,包括地下1层)住宿部分5-20层及3层、4层,大楼的室外周边部分一些已损坏的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更换及安装。涉及的改造楼层每层建筑面积约为450平米。该项目主要包括前端摄像机的更新以及区域补盲增加新摄像机、中间网络传输设备的增补,原监控机房内的存储服务器、硬盘的增加,临时监控室的显示设备增加。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交付至可使用状态。
1.7行业划分:制造业;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2.1 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2.1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 地点:e交易平台(http://**)。
3.3 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e交易平台(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服务费300元,下载后不退。
(二)平台网址为:http://**。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三) 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四)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六)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3
4.3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磋商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2023年11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3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本次磋商请按“标段”获取磋商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标段”开启、磋商。
7.3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秋实(商务) 025-*
魏枫 (技术) *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浦江路30号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鼓楼创新广场D座1002室
联系电话:025-*,*
联系传真:025-*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希稳
电 话:025-*,*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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