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大通县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示
?青海省关于大通县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示
一、项目名称
大通县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基础设施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县乡村振兴局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斜沟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马福财
六、实施地点
斜沟乡
七、实施期限及项目进度
2023年10月—12月。10月—11月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及招投标;11月—12月项目实施阶段;12月竣工验收。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购置景区电瓶车2台;农产品配送车2台;安装停车场护栏250米;景区道路破损修复485平方米;人行道及休息区防腐处理660平方米;户外防腐木花箱10个;瓷质花盆40个;铺装木地板60平方米;新建10个候车站亭及附属配套设施。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5万元,其他费用5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全部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十、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斜沟乡配套设施的完善,不断吸引游客来观光旅游,促进斜沟乡旅游产业发展,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增长点,对促进斜沟乡区域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支撑,预计年收益达3.12万元。
十一、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斜沟乡上窑村民217户950人,包括脱贫户48户178人。项目建成后,带动有意愿的脱贫户(包括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务工,促进其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返贫。
十二、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使斜沟乡产业发展集聚提升,带动群众就业发展、帮扶脱贫户就业增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差距,为斜沟乡产业发展奠定基础,推进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辐射带动斜沟乡剩余劳动力,可增加就业岗位5个,辐射带动12人,预计年收益达3.12万元。
十三、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大会、村两委会议,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
十四、运行机制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略)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青乡振组〔2021〕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到上窑村,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项目运营后,由上窑村村集体进行管理和维护。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成后,优先吸纳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辐射带动斜沟乡剩余劳动力,可增加就业岗位5个,辐射带动12人。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9日
一、项目名称
大通县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基础设施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县乡村振兴局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斜沟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马福财
六、实施地点
斜沟乡
七、实施期限及项目进度
2023年10月—12月。10月—11月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及招投标;11月—12月项目实施阶段;12月竣工验收。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购置景区电瓶车2台;农产品配送车2台;安装停车场护栏250米;景区道路破损修复485平方米;人行道及休息区防腐处理660平方米;户外防腐木花箱10个;瓷质花盆40个;铺装木地板60平方米;新建10个候车站亭及附属配套设施。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5万元,其他费用5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全部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十、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斜沟乡配套设施的完善,不断吸引游客来观光旅游,促进斜沟乡旅游产业发展,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增长点,对促进斜沟乡区域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支撑,预计年收益达3.12万元。
十一、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斜沟乡上窑村民217户950人,包括脱贫户48户178人。项目建成后,带动有意愿的脱贫户(包括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务工,促进其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返贫。
十二、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使斜沟乡产业发展集聚提升,带动群众就业发展、帮扶脱贫户就业增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差距,为斜沟乡产业发展奠定基础,推进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辐射带动斜沟乡剩余劳动力,可增加就业岗位5个,辐射带动12人,预计年收益达3.12万元。
十三、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大会、村两委会议,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
十四、运行机制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略)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青乡振组〔2021〕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到上窑村,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项目运营后,由上窑村村集体进行管理和维护。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成后,优先吸纳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辐射带动斜沟乡剩余劳动力,可增加就业岗位5个,辐射带动12人。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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