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学院EDR防病毒软件升级扩容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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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院EDR防病毒软件升级扩容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文山学院EDR防病毒软件升级扩容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单一来源协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经专业论证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略) EDR防病毒软件升级扩容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协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向本项目拟定的唯一协商供应商昆明远达 (略) 发送协商邀请书,协商供应商应在华诚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EDR防病毒软件升级扩容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ZBKM*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需求:采购EDR终端安全管理系统PC端授权400套(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及说明”)。

8.验收要求:符合国家、省、县及行业相关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服务质量要求:完成所有新授权的接入安装,将学校办公电脑纳入到现有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中统一管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10.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

11.履约地点: (略) , (略) 学府路66号(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协商。

14.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申请协商。

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协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申请协商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略) 场准入等情形;提供2020-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协商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或刚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略) ,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略) ,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信用信息查询”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虚假应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略) 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货物、服务类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类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协商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协商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协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工程类项目为1%~2%)。③监狱企业须协商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协商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获取地点:华诚 (略) (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4.现场报名须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拒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到场经办的则无需提供);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华诚 (略) 开标室(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华诚 (略) 开标室(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协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校园网”上发布。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学府路66号

电 话: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 (略)

地 址: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电 话: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

电 话:0876-*

文山学院EDR防病毒软件升级扩容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单一来源协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经专业论证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略) EDR防病毒软件升级扩容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协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向本项目拟定的唯一协商供应商昆明远达 (略) 发送协商邀请书,协商供应商应在华诚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EDR防病毒软件升级扩容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ZBKM*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需求:采购EDR终端安全管理系统PC端授权400套(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及说明”)。

8.验收要求:符合国家、省、县及行业相关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服务质量要求:完成所有新授权的接入安装,将学校办公电脑纳入到现有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中统一管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10.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

11.履约地点: (略) , (略) 学府路66号(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协商。

14.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申请协商。

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协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申请协商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略) 场准入等情形;提供2020-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协商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或刚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略) ,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略) ,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信用信息查询”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虚假应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略) 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货物、服务类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类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协商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协商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协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工程类项目为1%~2%)。③监狱企业须协商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协商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获取地点:华诚 (略) (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4.现场报名须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拒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到场经办的则无需提供);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华诚 (略) 开标室(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华诚 (略) 开标室(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协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校园网”上发布。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学府路66号

电 话: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 (略)

地 址: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电 话: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

电 话: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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