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康安路、何家沟、铁顺街围合区域支线”道路恢复工程劳务项目第六批第二标段采购公告
哈尔滨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康安路、何家沟、铁顺街围合区域支线”道路恢复工程劳务项目第六批第二标段采购公告
我公司 (略)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康安路、何家沟、铁顺街围合区域支线)”道路恢复工程劳务项目(第六批)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 (略) (略) “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康安路、何家沟、铁顺街围合区域支线)”道路恢复工程劳务项目(第六批)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购内容:沥青混凝土面层;水撼砂;级配碎石;水泥混凝土基层;道路切缝;拆除沟槽边缘道路结构;人行道面层及基层恢复等工程量清单、图纸、现场洽商及设计变更涵盖所有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1.4服务期限:服从采购人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1.5预算金额:*.21元(含税),其中:一标段:*.44元,二标段:*.77元。
1.6付款方式:每月支付至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合格的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预留3%质保金。
1.7服务地点:一标段:康安二道街、达江街、顾乡南二道街、顾乡南头道街、康安三道街、利民头道街、乡里街、康安路;二标段:安阳南二道街、安阳南四道街、安阳南七道街、顾乡二道街、康安四道街。
1.8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9质 保 期:5年
1.9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标段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第一标段
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第二标段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第二标段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3.2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可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我方违反合同约定承诺,自愿解除合同(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3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工期及入场时限承诺书、施工工期承诺书、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承诺书、协调能力承诺书、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承诺书、项目人员配备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3.4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3.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6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00至2023年11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五、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13000元(大写:*万*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8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意向供应商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9:00时
6.3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21日8:30-9:00
6.4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9:00时
7.2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其他说明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采购人采购管理决策机构已批准,本项目开标时如有2家意向供应商可直接转入询比采购方式继续进行;如只有1家供应商可直接转入单源直接采购继续进行。
9.2如转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9.3如转入单源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单源直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香坊区联旭街2号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周先生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我公司 (略)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康安路、何家沟、铁顺街围合区域支线)”道路恢复工程劳务项目(第六批)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 (略) (略) “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康安路、何家沟、铁顺街围合区域支线)”道路恢复工程劳务项目(第六批)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购内容:沥青混凝土面层;水撼砂;级配碎石;水泥混凝土基层;道路切缝;拆除沟槽边缘道路结构;人行道面层及基层恢复等工程量清单、图纸、现场洽商及设计变更涵盖所有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1.4服务期限:服从采购人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1.5预算金额:*.21元(含税),其中:一标段:*.44元,二标段:*.77元。
1.6付款方式:每月支付至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合格的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预留3%质保金。
1.7服务地点:一标段:康安二道街、达江街、顾乡南二道街、顾乡南头道街、康安三道街、利民头道街、乡里街、康安路;二标段:安阳南二道街、安阳南四道街、安阳南七道街、顾乡二道街、康安四道街。
1.8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9质 保 期:5年
1.9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标段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第一标段
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第二标段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第二标段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3.2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可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我方违反合同约定承诺,自愿解除合同(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3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工期及入场时限承诺书、施工工期承诺书、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承诺书、协调能力承诺书、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承诺书、项目人员配备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3.4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3.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6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00至2023年11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五、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13000元(大写:*万*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8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意向供应商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9:00时
6.3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21日8:30-9:00
6.4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9:00时
7.2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其他说明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采购人采购管理决策机构已批准,本项目开标时如有2家意向供应商可直接转入询比采购方式继续进行;如只有1家供应商可直接转入单源直接采购继续进行。
9.2如转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9.3如转入单源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单源直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香坊区联旭街2号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周先生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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