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北 (略)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 (略)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内容:河北 (略) 注册成立于2019年9月30日,注册资本641.76亿元。 (略) 、省属重点骨干企业,主营范围包括政府收费高速公路项目、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含PPP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拓展金融投资、工程建设、服务经营、生态建设、智能交通、现代物流等业务。
为使社会公众及合作 (略) 在改革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 (略) 社会影响力,展现良好企业形象, (略) 社会责任报告。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报告策划、组织社会责任专项培训、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报告设计、报告印刷、协助申请报告评级等相关内容。
2.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自然月。
2.1.3服务地点:河北 (略) 。
2.2招标范围:河北 (略)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编制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1月19日17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12月4日09时30 (略) 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举行现场开标。
5.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 (略) (http://**)”、“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 (略)
地 址: (略)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周女士、刘先生
电 话:0311-*、0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 址: (略) 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王宝鑫
电 话:0311-*
传 真:0311-*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1. 招标条件
河北 (略)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 (略)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内容:河北 (略) 注册成立于2019年9月30日,注册资本641.76亿元。 (略) 、省属重点骨干企业,主营范围包括政府收费高速公路项目、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含PPP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拓展金融投资、工程建设、服务经营、生态建设、智能交通、现代物流等业务。
为使社会公众及合作 (略) 在改革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 (略) 社会影响力,展现良好企业形象, (略) 社会责任报告。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报告策划、组织社会责任专项培训、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报告设计、报告印刷、协助申请报告评级等相关内容。
2.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自然月。
2.1.3服务地点:河北 (略) 。
2.2招标范围:河北 (略)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编制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1月19日17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12月4日09时30 (略) 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举行现场开标。
5.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 (略) (http://**)”、“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 (略)
地 址: (略)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周女士、刘先生
电 话:0311-*、0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 址: (略) 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王宝鑫
电 话:0311-*
传 真:0311-*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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