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器动力装置虚拟仿真课程”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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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器动力装置虚拟仿真课程”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一、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 (略) “航空器动力装置虚拟仿真课程”。

1.2 项目简介:

民航监察员动力装置认知虚拟仿真教学实训课程主要是让入门通识或不了解飞机发动机的监察员对发动机原理及使用机型进行了解,能对发动机型号及部件进行识别,为更好进行监察工作打下基础。

该项目通过建立1:1比例CFM56-7B、leap1C、CFM56-3、CFM56-5B、CF34、莱康明等主流航空发动机三维数字孪生模型打造数字发动机学习展馆。 学员可在展馆中了解学习各型发动机原理、特点、应用场景和零部件构造,并完成相应知识考核。

1.3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1.4 交付地点:中国民用 (略) (由*方指定具体地点)。

1.5 最高限价金额:45万元。

1.6 技术需求:见附件1。

1.7 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见附件2。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转包与分包。

三、 比选报名

3.1请供应商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6日(工作时间为09:00-11:00和14:30-17:00)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资料,获取附件1和附件2。否则不具备比选资格。

3.2 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

3.3 报名资料包括: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鲜章);

(3)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4报名时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电子文档,在比选开标现场提交和查验报名资料。

四、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材料应按附件二要求格式和内容准备。

4.2 比选材料包括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比选材料上要明确标注参选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4.3 比选材料正本须打印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4 比选材料须密封,应将比选材料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密封后应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比选开标前不得启封,在比选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和拆封;否则比选材料视为无效。

4.5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

4.6 比选材料递交及开标地点:中国民用 (略) 民 (略) 。

4.7 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五、 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比选委员会(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提供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公告3天,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 (略) 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 比选保证金

本次比选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八、 联系方式

8.1.地址: (略) 南昌路四段46号

8.2.联系人:周老师

8.3.联系电话:*

8.4.电子邮箱:*@*q.com

一、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 (略) “航空器动力装置虚拟仿真课程”。

1.2 项目简介:

民航监察员动力装置认知虚拟仿真教学实训课程主要是让入门通识或不了解飞机发动机的监察员对发动机原理及使用机型进行了解,能对发动机型号及部件进行识别,为更好进行监察工作打下基础。

该项目通过建立1:1比例CFM56-7B、leap1C、CFM56-3、CFM56-5B、CF34、莱康明等主流航空发动机三维数字孪生模型打造数字发动机学习展馆。 学员可在展馆中了解学习各型发动机原理、特点、应用场景和零部件构造,并完成相应知识考核。

1.3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1.4 交付地点:中国民用 (略) (由*方指定具体地点)。

1.5 最高限价金额:45万元。

1.6 技术需求:见附件1。

1.7 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见附件2。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转包与分包。

三、 比选报名

3.1请供应商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6日(工作时间为09:00-11:00和14:30-17:00)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资料,获取附件1和附件2。否则不具备比选资格。

3.2 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

3.3 报名资料包括: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鲜章);

(3)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4报名时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电子文档,在比选开标现场提交和查验报名资料。

四、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材料应按附件二要求格式和内容准备。

4.2 比选材料包括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比选材料上要明确标注参选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4.3 比选材料正本须打印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4 比选材料须密封,应将比选材料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密封后应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比选开标前不得启封,在比选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和拆封;否则比选材料视为无效。

4.5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

4.6 比选材料递交及开标地点:中国民用 (略) 民 (略) 。

4.7 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五、 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比选委员会(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提供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公告3天,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 (略) 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 比选保证金

本次比选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八、 联系方式

8.1.地址: (略) 南昌路四段46号

8.2.联系人:周老师

8.3.联系电话:*

8.4.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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