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兴市交通强市镇海路南延交安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泰兴市交通强市镇海路南延交安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镇海路南延交安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 (略) ( (略) 星火路35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略) 镇海路南延交安设施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1元;
5.最高限价:*.01元;
6.采购需求:
本次计划新建电警10处。其中900万电警42台,900环保卡口34台,500W右转卡口相机4台,全景监控球机13台、微卡口16台,光纤网络建设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使用、培训、测试、联调及三年免费质保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 11月 14日-2023年 11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 (略) 星火路358号江苏 (略)
3.方式: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期间内,将下列报名资料加盖公章,以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命名的扫描件(PDF格式)*@*q.com,或携带资料至现场报名。报名资料须预留手机号码。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费汇款截图;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费汇款截图。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汇款账号:*@*q.com。(备注项目+单位简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3年12月05日14点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星火路358号江苏 (略)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
2.投标确认函: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7时30分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现场 (略) 星火路358号或将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投标确认函》*@*q.com。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将依据《 (略) 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一般失信名单。
3.公告发布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其他项目(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略) 阳江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星火路35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施勇
电 话:*
项目联系人:江苏 (略) 焦婷
电 话:*
项目概况
(略) 镇海路南延交安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 (略) ( (略) 星火路35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略) 镇海路南延交安设施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1元;
5.最高限价:*.01元;
6.采购需求:
本次计划新建电警10处。其中900万电警42台,900环保卡口34台,500W右转卡口相机4台,全景监控球机13台、微卡口16台,光纤网络建设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使用、培训、测试、联调及三年免费质保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 11月 14日-2023年 11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 (略) 星火路358号江苏 (略)
3.方式: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期间内,将下列报名资料加盖公章,以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命名的扫描件(PDF格式)*@*q.com,或携带资料至现场报名。报名资料须预留手机号码。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费汇款截图;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费汇款截图。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汇款账号:*@*q.com。(备注项目+单位简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3年12月05日14点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星火路358号江苏 (略)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
2.投标确认函: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7时30分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现场 (略) 星火路358号或将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投标确认函》*@*q.com。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将依据《 (略) 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一般失信名单。
3.公告发布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其他项目(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略) 阳江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星火路35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施勇
电 话:*
项目联系人:江苏 (略) 焦婷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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