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冶工业分公司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一期EPC项目新城安置房七期望湖佳苑室外绿化及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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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冶工业分公司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一期EPC项目新城安置房七期望湖佳苑室外绿化及景观工程

十七冶工业公司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一期EPC项目新城安置房七期(望湖佳苑)室外绿化及景观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中 (略) (略) 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东片区)一期项目EPC工程——新城安置房七期(望湖佳苑)室外绿化及景观专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2023-GY1115-ZY-05GY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东片区)一期项目 EPC 工程——新城安置房七期(望湖佳苑)室外绿化及景观专业分包工程

2.招标范围及概况:

工程概况:新城安置房七期(望湖佳苑)项目位于鸭绿江路与太行山路东南角,总用地面积约 57037.97 平方米, 容 积率 1.8,总建筑面积 *.31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23067.79 平方米),地上主体部分11层,地下1层,规划建筑高度31.9米。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新城七期安置房(望湖佳苑)图纸范围内种植土回填、整理绿化用地、铺种草坪、苗木种植养护、景观给水、景观电气照明、景观设施等全部室外绿化景观的施工内容。(具体以任务分工单为准)

其他:本工程执行新税法规定,投标人按9%增值税进行缴税,如在施工过程中税率发生变化、调整,投标人按最新相关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税率部分价格。投标人遵循“先开票、后付款、不见票不付款”的原则。投标人向招标人申请付款前,应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款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将不予付款,投标人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并与本合同相一致。

3.工程建设地点: (略) 博望区

4.工期要求:

1)合同工期:80天

2)本合同开工日期:/ 年 / 月 / 日(具体以发包人或招标人要求为准)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其它要求:

工程安全施工要求:无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污染事故,无环境破坏事件,无人员伤亡事故。

工程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发包人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内包含绿化景观施工范围;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网上查询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项目管理机构:(1)必须配备项目施工负责人;(2)必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3)必须配备足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必须配备质量员。
4.其它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2.招标文件费500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博望产城融合一期项目-新城安置房七期(望湖佳苑)室外绿化及景观专业分包工程(工程名称可简写)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无十七冶服务关系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服务关系引用后,再参与投标,以确保后期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单位名称:中 (略)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8:30时(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23年11月22日8:30时(北京时间)

招标人:中 (略) 工业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章丽 0555-*

招标部门: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雨山区平湖路108号

联系人:章丽

电 话:0555-*

时间:2023年11 月15 日

,安徽, (略) ,博望区,马鞍山,0555-
十七冶工业公司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一期EPC项目新城安置房七期(望湖佳苑)室外绿化及景观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中 (略) (略) 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东片区)一期项目EPC工程——新城安置房七期(望湖佳苑)室外绿化及景观专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2023-GY1115-ZY-05GY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东片区)一期项目 EPC 工程——新城安置房七期(望湖佳苑)室外绿化及景观专业分包工程

2.招标范围及概况:

工程概况:新城安置房七期(望湖佳苑)项目位于鸭绿江路与太行山路东南角,总用地面积约 57037.97 平方米, 容 积率 1.8,总建筑面积 *.31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23067.79 平方米),地上主体部分11层,地下1层,规划建筑高度31.9米。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新城七期安置房(望湖佳苑)图纸范围内种植土回填、整理绿化用地、铺种草坪、苗木种植养护、景观给水、景观电气照明、景观设施等全部室外绿化景观的施工内容。(具体以任务分工单为准)

其他:本工程执行新税法规定,投标人按9%增值税进行缴税,如在施工过程中税率发生变化、调整,投标人按最新相关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税率部分价格。投标人遵循“先开票、后付款、不见票不付款”的原则。投标人向招标人申请付款前,应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款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将不予付款,投标人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并与本合同相一致。

3.工程建设地点: (略) 博望区

4.工期要求:

1)合同工期:80天

2)本合同开工日期:/ 年 / 月 / 日(具体以发包人或招标人要求为准)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其它要求:

工程安全施工要求:无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污染事故,无环境破坏事件,无人员伤亡事故。

工程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发包人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内包含绿化景观施工范围;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网上查询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项目管理机构:(1)必须配备项目施工负责人;(2)必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3)必须配备足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必须配备质量员。
4.其它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2.招标文件费500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博望产城融合一期项目-新城安置房七期(望湖佳苑)室外绿化及景观专业分包工程(工程名称可简写)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无十七冶服务关系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服务关系引用后,再参与投标,以确保后期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单位名称:中 (略)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8:30时(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23年11月22日8:30时(北京时间)

招标人:中 (略) 工业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章丽 0555-*

招标部门: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雨山区平湖路108号

联系人:章丽

电 话:0555-*

时间:2023年11 月15 日

,安徽, (略) ,博望区,马鞍山,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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