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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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15 09:00:00

(略) 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标段7)重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Z*

1.2项目名称: (略) 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标段7:恒温恒湿称量系统(十万分之一) 数量:1套

1.3预算金额:40万元

1.4最高限价(如有):无

1.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1.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8行业划分:制造业

1.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e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

3.3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e交易平台(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2)平台网址为:http://**。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6)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纸质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包 300 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2号开标室

投标人因故未出席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

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e交易平台网站发布公告。

6.2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请按“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标段”开标、评标。

6.3 勘察现场: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方式:田老师 025-*

地址: (略) 建邺区中和路100号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联系方式:蔡慧 025-*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2室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慧

电话:025-*

邮箱地址:*@*cec.cn



信息来源:http://**
,江苏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15 09:00:00

(略) 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标段7)重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Z*

1.2项目名称: (略) 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标段7:恒温恒湿称量系统(十万分之一) 数量:1套

1.3预算金额:40万元

1.4最高限价(如有):无

1.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1.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8行业划分:制造业

1.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e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

3.3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e交易平台(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2)平台网址为:http://**。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6)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纸质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包 300 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2号开标室

投标人因故未出席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

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e交易平台网站发布公告。

6.2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请按“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标段”开标、评标。

6.3 勘察现场: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方式:田老师 025-*

地址: (略) 建邺区中和路100号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联系方式:蔡慧 025-*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2室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慧

电话:025-*

邮箱地址:*@*cec.cn



信息来源:http://**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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