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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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略) 第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 (略) 第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已由成华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211-*-04-01-*】第FGQB-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华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1-*-04-01-*】第FGQB-02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第六再生水厂南侧

2.2 建设规模: (略) 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新建一座设计规模为5万吨/天的再生 水厂及配套设施,主 (略) 中心城区第三排水分区污水。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勘察设计周期为10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勘察、设计服务。其中勘察服务主要包括:施工范围内的物探、管探、初勘、详勘、方格网图测绘、地形图测绘、基坑开挖、边坡支护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服务主要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自来水、天然气、人防专项及外电工程设计)、装饰装修(二装)设计、设计阶段BIM设计、相关专项设计(智慧无人化设计及软件开发、去工业化建筑专项设计、科技创新平台设计、水文化品牌专项咨询服务等)、招标技术标准要求编制、招标及施工过程配合服务等工作。(详见发包人要求)。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略) 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3.1.7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8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新建或者扩建规模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厂或再生水厂或净水厂或自来水厂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8日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10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G座22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略) 第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 (略) 第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已由成华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211-*-04-01-*】第FGQB-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华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1-*-04-01-*】第FGQB-02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第六再生水厂南侧

2.2 建设规模: (略) 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新建一座设计规模为5万吨/天的再生 水厂及配套设施,主 (略) 中心城区第三排水分区污水。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勘察设计周期为10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勘察、设计服务。其中勘察服务主要包括:施工范围内的物探、管探、初勘、详勘、方格网图测绘、地形图测绘、基坑开挖、边坡支护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服务主要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自来水、天然气、人防专项及外电工程设计)、装饰装修(二装)设计、设计阶段BIM设计、相关专项设计(智慧无人化设计及软件开发、去工业化建筑专项设计、科技创新平台设计、水文化品牌专项咨询服务等)、招标技术标准要求编制、招标及施工过程配合服务等工作。(详见发包人要求)。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略) 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3.1.7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8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新建或者扩建规模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厂或再生水厂或净水厂或自来水厂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8日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10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G座22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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