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机电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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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机电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 (略) 2023年机电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 (略) 以《关于下达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冀高规〔2022〕799号和《关于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高规〔2023〕95号 批准建设,且已列入河北 (略) 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本次招标各子项目所述工程路段沿线。

2.1.2工程内容:河北 (略) 2023年机电养护工程共包括10个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子项目1:承德分公司2023年监控系统改造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承德分公司)

子项目2:承德分公司承朝高速2023年火灾报警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隧道品质提升)(委托人:河北 (略) 承德分公司)

子项目3:张涿高速公路2023年北龙门、南峪、李家铺隧道照明灯具更换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张涿分公司)

子项目4:张涿高速公路2023年松树口、都衙、南峪隧道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张涿分公司)

子项目5:张承高速张家口段2023年大华岭等三座隧道照明灯具更换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略) )

子项目6:京沪分公司2023年高速公路信息发布系统提质优化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京沪分公司)

子项目7:宣大高速公路2023年全程监控外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宣大分公司)

子项目8:荣乌高速公路2023年水消防设施维修更换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荣乌分公司)

子项目9:承秦高速秦皇岛段2023年槐尖山、朱杖子隧道照明灯具更换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承秦分公司)

子项目10: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2023年隧道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承秦分公司)

各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3”。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委托人交办的交、竣工验收任务止,预计开始工作时间为试运行期结束。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2.4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公告2.1款所述10项机电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投标人一旦中标,应按照相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本项目机电养护工程进行竣(交)工前试验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进入“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含其各子项目对应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及与上述单位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在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 (略) 网站(http://**)、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

*燕、李娜

电话

0311-*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

苏东强、张坤、张浩

电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惠招标平台

400-780-9998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3:各子项目具体内容

附件.doc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 (略) 2023年机电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 (略) 以《关于下达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冀高规〔2022〕799号和《关于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高规〔2023〕95号 批准建设,且已列入河北 (略) 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本次招标各子项目所述工程路段沿线。

2.1.2工程内容:河北 (略) 2023年机电养护工程共包括10个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子项目1:承德分公司2023年监控系统改造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承德分公司)

子项目2:承德分公司承朝高速2023年火灾报警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隧道品质提升)(委托人:河北 (略) 承德分公司)

子项目3:张涿高速公路2023年北龙门、南峪、李家铺隧道照明灯具更换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张涿分公司)

子项目4:张涿高速公路2023年松树口、都衙、南峪隧道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张涿分公司)

子项目5:张承高速张家口段2023年大华岭等三座隧道照明灯具更换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略) )

子项目6:京沪分公司2023年高速公路信息发布系统提质优化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京沪分公司)

子项目7:宣大高速公路2023年全程监控外场供电系统改造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宣大分公司)

子项目8:荣乌高速公路2023年水消防设施维修更换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荣乌分公司)

子项目9:承秦高速秦皇岛段2023年槐尖山、朱杖子隧道照明灯具更换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承秦分公司)

子项目10: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2023年隧道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委托人:河北 (略) 承秦分公司)

各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3”。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委托人交办的交、竣工验收任务止,预计开始工作时间为试运行期结束。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2.4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公告2.1款所述10项机电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投标人一旦中标,应按照相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本项目机电养护工程进行竣(交)工前试验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进入“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含其各子项目对应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及与上述单位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在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 (略) 网站(http://**)、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

*燕、李娜

电话

0311-*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

苏东强、张坤、张浩

电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惠招标平台

400-780-9998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3:各子项目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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