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脑科医院项目勘察初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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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脑科医院项目勘察初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脑科医院项目勘察(初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17 09:31:4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项目勘察(初勘)服务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B*R42202

1.2项目名称: (略) (略) 项目勘察(初勘)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13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13万元

1.6采购需求:拟建项目位于江宁区淳化街道七里岗组团,本期用地165亩,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万元,根据业务功能需求建设门诊综合楼、住院楼、科教中心、行政管理用房、保障用房、地下车库等建筑,配套建设地块内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以及排水、供电、室外消防等公用工程。

对该工程进行测量及初步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与路基设计、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路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7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1.8行业划分: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含)以上或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并具备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具体方式:

(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登录e交易平台主页(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进入后台(http://**)选择项目参加、下载招标文件。

(2)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我的项目-申请开票”进行操作。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9:00-11:30 ,13:30-19:00) 供 应 商 项 目 参 与 操 作 说 明:

http://**-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 转0。

(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3号开标室。

4.3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磋商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2023年1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本次磋商请按“项目”获取磋商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项目”开启、磋商。

7.3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玄武区中央路42号

联 系 人:严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25-*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联 系 人:叶谦 唐大维

电 话:025-* 025-*

电子邮箱:*@*cec.cn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谦 唐大维

电话:025-* 025-*


信息来源:http://**
,江苏
江苏省脑科医院项目勘察(初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17 09:31:4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项目勘察(初勘)服务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B*R42202

1.2项目名称: (略) (略) 项目勘察(初勘)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13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13万元

1.6采购需求:拟建项目位于江宁区淳化街道七里岗组团,本期用地165亩,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万元,根据业务功能需求建设门诊综合楼、住院楼、科教中心、行政管理用房、保障用房、地下车库等建筑,配套建设地块内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以及排水、供电、室外消防等公用工程。

对该工程进行测量及初步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与路基设计、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路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7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1.8行业划分: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含)以上或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并具备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具体方式:

(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登录e交易平台主页(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进入后台(http://**)选择项目参加、下载招标文件。

(2)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我的项目-申请开票”进行操作。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9:00-11:30 ,13:30-19:00) 供 应 商 项 目 参 与 操 作 说 明:

http://**-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 转0。

(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3号开标室。

4.3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磋商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2023年1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本次磋商请按“项目”获取磋商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项目”开启、磋商。

7.3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玄武区中央路42号

联 系 人:严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25-*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联 系 人:叶谦 唐大维

电 话:025-* 025-*

电子邮箱:*@*cec.cn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3室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谦 唐大维

电话:025-*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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