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七冶集团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废水处理设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汽车吊、叉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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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七冶集团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废水处理设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汽车吊、叉车租赁

十七冶陕西分公司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废水处理设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汽车吊、叉车租赁招标公告

根据 (略) 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废水处理设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汽车吊、叉车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项 (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内,为配套废水处理项目,净用地面积约353亩,总建筑面积约23.5万平米建设内容包括:2个电池废水站、2个切片废水站、1个回水站及相关配套工程(其中具体包涵6个电池功能池、5个切片车间、5个切片功能池、固废库、危废库、制氢站、空分站等功能区)。

租赁汽车吊、叉车

汽车吊、叉车司机由现场租赁商提供。

1.2工程建设地点:

1.3暂定租赁期:6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车辆证件齐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汽车吊、叉车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500 ,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集采-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废水处理设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汽车吊、叉车租赁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然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中 (略)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 月 24日 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陕西分公司

联系人:肖凯电 话:*

招 标 部 门: 十七冶集团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雨山东路88号

联系人:李琼 电 话:0555-* *

时 间: 2023年 11月17日

,安徽, (略) ,陕西,马鞍山,0555-
十七冶陕西分公司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废水处理设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汽车吊、叉车租赁招标公告

根据 (略) 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废水处理设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汽车吊、叉车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项 (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内,为配套废水处理项目,净用地面积约353亩,总建筑面积约23.5万平米建设内容包括:2个电池废水站、2个切片废水站、1个回水站及相关配套工程(其中具体包涵6个电池功能池、5个切片车间、5个切片功能池、固废库、危废库、制氢站、空分站等功能区)。

租赁汽车吊、叉车

汽车吊、叉车司机由现场租赁商提供。

1.2工程建设地点:

1.3暂定租赁期:6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车辆证件齐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汽车吊、叉车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500 ,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集采-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废水处理设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汽车吊、叉车租赁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然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中 (略)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 月 24日 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陕西分公司

联系人:肖凯电 话:*

招 标 部 门: 十七冶集团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雨山东路88号

联系人:李琼 电 话:0555-* *

时 间: 2023年 11月17日

,安徽, (略) ,陕西,马鞍山,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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