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运营一分公司场段地坑式架车机、移动式架车机、转向架提升台维保服务项目
北京地铁运营一分公司场段地坑式架车机、移动式架车机、转向架提升台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22095 |
---|---|
项目名称 | 北京地铁运营一分公司场段地坑式架车机、移动式架车机、转向架提升台维保服务项目 |
采购类别 | 服务采购 |
采购项目分类 | 其他服务 |
所属单位 | (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报名截至日期 | 2023-11-23 15:00:00 |
项目状态 | 供应商报名中 |
采购单位 | (略) |
项目联系人 | 谢伟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略) |
报名资质要求 (或单一来源采购说明) | 1、1.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2.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略) 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3、3.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4、4.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5.参与项目的供 (略) 供应商失信惩戒名单。 6、6.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如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同一联系人、交叉控股等关联关系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 7、7.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至少一项轨道交通行业车辆工艺设备维保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项目时间、项目内容、签字等关键页)。 8、8.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需业主出具服务质量良好的证明材料(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注明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采购需求说明文件 |
序号 | 采购名称 | 采购数量 | 交货期 |
---|---|---|---|
1 | 北京地铁运营一分公司场段地坑式架车机、移动式架车机、转向架提升台维保服务项目 | 1.00 |
项目编号 | 22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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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京地铁运营一分公司场段地坑式架车机、移动式架车机、转向架提升台维保服务项目 |
采购类别 | 服务采购 |
采购项目分类 | 其他服务 |
所属单位 | (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报名截至日期 | 2023-11-23 15:00:00 |
项目状态 | 供应商报名中 |
采购单位 | (略) |
项目联系人 | 谢伟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略) |
报名资质要求 (或单一来源采购说明) | 1、1.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2.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略) 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3、3.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4、4.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5.参与项目的供 (略) 供应商失信惩戒名单。 6、6.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如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同一联系人、交叉控股等关联关系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 7、7.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至少一项轨道交通行业车辆工艺设备维保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项目时间、项目内容、签字等关键页)。 8、8.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需业主出具服务质量良好的证明材料(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注明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采购需求说明文件 |
序号 | 采购名称 | 采购数量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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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地铁运营一分公司场段地坑式架车机、移动式架车机、转向架提升台维保服务项目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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